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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3-09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委的指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按照《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表》《2022年市农业农村委系统法治工作要点》等有关要求,全面开展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规、涉农法律法规等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中心组集体学法9次,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5次,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利用“法治宣传月”“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科技下乡”“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突出党的二十大及《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4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开展咨询3500余人次,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守法意识。三是深化普法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法制专题培训等各类专题培训中,2022年共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培训9场次,培训行政相对人500余人次,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75户,木耳镇金刚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市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强机制”,建章立制优服务。建立区农业农村委行政审批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窗口+牵头科室+承办科站”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行政审批工作堵点、难点,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二是“建清单”,明晰权责优服务。梳理编制出农业农村系统实施的公共服务、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共计452项,包含公共服务事项31项和行政权力事项421项。三是“做减法”,简化程序优服务。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业农村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通过规范特殊环节、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压缩比提升至86.7%,即办件比例提高至58.6%,全程网办比例提高至95.7%,网上办比例达到100%,“零材料办理”事项8项,共办结行政许可事项193件。四是“转作风”,全程跟踪优服务。建立窗口+农技专家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农技专家提前介入、全程指导,当好服务对象的“贴心人”。

(三)强化依法决策,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逐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对全委重大行政决策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印发了《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会议议事规则》《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要求,广泛听取意见,全面接受监督、约束和制衡。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核。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合同、执法决定、政策措施等合法性审查审核,坚持做到应审尽审,聘请2家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从事法制审核工作,共出具法律意见书23份、合同审查意见137份、农业综合执法意见59份,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及风险防范作用。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全年共制发本级规范性文件1件,均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竞争要求。

(四)深化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推动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相关规定,印发《渝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系列制度汇编》;为全体执法人员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换发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配齐“慧执法”移动执法终端17部、执法记录仪17部、笔记本电脑10台、便携式打印机5台、红外夜视仪1部等执法装备。二是开展执法人员能力提升行动。选送8名执法骨干参加市总队组织的封闭式、半军事化培训;派出6名业务能手参加区县交流互学会;17名执法人员全部参加区级法治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开展案卷评查,报送的43件执法案卷全部合格,其中2件执法案件被市农业农村委评为典型案例。三是加大农业执法监管力度。以“春雷”“零点”“砺剑”“清源”“红牌”等五大专项行动为统领,重点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质量、长江禁渔、品种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疫情防控、畜禽屠宰、农业资源保护和农村宅基地等领域,开展执法整治行动,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全年办理农业执法案件59件(其中简易程序12件),罚没款合计36.38余万元,吊销许可证照2个。四是强化农业执法信息化管理。全面推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检查、线索登记、案件办理通过“慧执法”平台系统进行,共登记处置农业违法线索55条,登记处置率100%;结合“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458次,检查对象193户,抽查产品568个,发现问题62个。

(五)强化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严格按照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流程,规范办理程序,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共办理(回复)人大代表建议19件、政协委员提案26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意见15件。二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及时更新发布了《区农业农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版),主动公开信息497条,其中行政处罚信息45条、公布规范性文件1个、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93条,公示率100%。三是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应诉案件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四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双公示”信息、涉农信用信息、行政管理信息、特定信用信息等相关数据的录入工作,全年在信用中国(重庆)平台上填报数据112154条,其中“双公示”信息110条、涉农信用信息112018条、行政管理信息26条。

(六)化解矛盾纠纷,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一是统筹推进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措施和加强当前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总体方案要求,成立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任“双组长”的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专班,及时制发《渝北区加强当前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区领导联系走访督导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方案》等文件,建立65岁及以上合并基础性疾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等6本重点人群台账,设置发热监测哨点135个,镇街卫生院设置定点救治床位672张,对农村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以及孕产妇、残疾人、脱贫户监测户等有需求的重点人群发放免费“健康包”7.2万份。二是妥善处置农业农村领域信访事项。落实《渝北区“九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两年攻坚行动工作举措》《渝北区2021年“3+1”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领域攻坚)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对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原涉农服务体系非在编解聘群体等领域信访突出问题进行了排查、处置、化解,目前,全区农业农村领域总体稳定。三是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快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先后探索总结出“积分制”“清单制”“情理堂”“畅晚庭”“亲亲家园”等治理模式,“民情茶室”“四张清单”经验做法入选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成功创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2个、市级乡村治理示范镇村3个;创新“五事工作法”和“逢十协商日”制度,完成10个社区治理社会工作示范创建,形成“民情聆听室”“群众议事厅”等治理模式,统景镇江口村入选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评选“乡村法律之家”22个,打造了中心律师天天见、镇街律师周三见、村居律师月月见“温馨三见”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培育了“桂姐调解室”“和为贵调解”“律师驻所调解”“天平调解”等一批具有渝北特色的调解工作品牌;实施“以学明德、以文润德、以评弘德”三大工程,打造了“理论麻辣烫”“文明农家乐”“巴新巴常”等思想政治工作品牌,“理论麻辣烫”宣讲经验被中宣部《每日要情》刊发。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农业农村法治和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渝北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集体学习法律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印发《区委农业农村工委2022年中心组学习要点》《区农业农村委2022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区农业农村委2022年农业农村法制工作要点》等文件,主持召开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会学习研究5次、主任办公会学习研究14次。

(二)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始终高度自警自省,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份内职责,按照权力清单用权、法定界限用权。一是规范权责事项管理,及时领取《渝北区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2年版)》和《渝北区区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梳理出涉农行政权力事项清单421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31项。二是农业农村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暨党风廉政建设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全力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暨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展会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农业农村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等文件,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办理“先照后证”相关市场主体共176家;开展营商环境走访活动,走访毛哥食品、嘉士德食品等农产品加工企业20余家。三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部门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做好农业农村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立改废”相关工作,新制发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启动《渝北区临空现代农业绿色发展扶持办法》实施后评估工作;新修订印发《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会议议事规则》《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三重一大”等均通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共主持召开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会议16次、主任办公会19次。四是强化执法管理,带头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信息公开等制度规定;加大执法经费投入,配齐“慧执法”移动执法终端17部、执法记录仪17部、笔记本电脑10台、便携式打印机5台、红外夜视仪1部等执法装备,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一是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环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等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工委会重要内容进行专题学习,通过“线上+线下”有效结合的方式,围绕“放管服”改革、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大行政决策、立法、执法、普法、安全生产等法治建设工作,召开工委会研究9次、主任办公会研究14次,中心组集体学法9次,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5次,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牢固树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意识,实行“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工作机制,共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培训9场次,普法宣传活动40余场地,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75户,木耳镇金刚村获评市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三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法治素养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准,对违法乱纪的干部坚决不予提拔重用,提拔任用二级班子负责人1名。四是依法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对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原涉农服务体系非在编解聘群体等领域信访突出问题进行了排查、处置、化解,目前,全区农业农村领域总体稳定;落实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应诉案件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随着农业农村板块的扩大,相应的业务急剧上升(如宅基地执法),加上部分新兴行业快速发展(如宠物市场),现有编制人员难以做好监管工作。

(二)农业农村普法宣传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仍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广度、深度不够,面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普法不够有力,普法形式、普法内容、普法载体的创新性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普法工作发展需要。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涉农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学习形式,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法治思维创新力,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不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公平性竞争审查、风险评估等工作,及时将决策事项和结果依法依规对外公示,确保公示率达100%。

(三)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落实好“三项制度”,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区举办的各类农业执法人员培训班,邀请农业农村行业专家为全委执法监督人员、执法人员进行法治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拟新招录2名执法人员充实现有执法队伍,缓解执法队伍人员不足的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全区农业投入品经营市场、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进一步推进智慧渔政视频AI预警处置系统建设,推动执法能力水平再上新台阶,2023年实现变型拖拉机存量下降55%以上。

(四)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内涵。立足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全年开展不少于2期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骨干培训班,实现每个村(涉农社区)有2户以上学法用法示范户。依托“法治宣传月”、“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农资打假专项整治”、“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活动,持续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全年争创市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个、开展法治宣传20场次以上,全面提升群众的法治素养。

(五)积极配合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及时梳理农业农村领域镇街能够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并将部分执法事项交与镇街基层执法力量处置,解决区级执法力量吃不下和镇街执法力量吃不饱的问题。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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