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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8295N/2025-00135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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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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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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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5-09-05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5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收回2025年度第一批部分财政衔接资金和下达2025年度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近期市财政局下达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有关文件,结合第一批部分财政衔接资金退回和2025年度项目库项目储备实际情况,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认真研究,并将拟安排项目报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传真等形式反映。政务服务热线:12345;区财政局:023-67137680;区乡村振兴局:023-88792975;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023-86016052。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9月5日
渝北农发〔2025〕31号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关于收回2025年度第一批部分财政衔接资金和下达2025年度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
近期,市财政局下达了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有关文件,结合第一批部分财政衔接资金退回和2025年度项目库项目储备实际情况,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认真研究,并将拟安排项目报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现将2025年度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收回情况
截至目前,收到洛碛、大盛、木耳等镇来函退回5个项目,共退回资金136.2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附件1):
(一)渝北区王小红家庭农场2025年产业项目72.5万元,全额收回重新安排。(其中市级资金50.75万元,自筹资金21.75万元,责任单位:洛碛镇)
(二)渝北区洛碛镇大天池村2025年度雷华基地建设项目37.25万元,全额收回重新安排。(其中市级资金26.075万元,自筹资金11.175万元,责任单位:洛碛镇)
(三)渝北区木耳镇良桥村2025年度产业项目21万元,部分收回重新安排(收回市级资金17万元,责任单位:木耳镇)
(四)渝北区木耳镇新乡村2025年花田农场项目42.9万元,部分收回重新安排(收回市级资金14.4万元,责任单位:木耳镇)
(五)渝北区大盛镇春芽蔬菜股份合作社2025年度产业项目40万元,全额收回重新安排。(其中市级衔接资金28万元,自筹资金12万元,责任单位:大盛镇)
二、资金项目安排计划
市财政局本次下达市级资金2413万,含需置换第一批中央资金指标995万,剩余1418万元;另第一批收回资金136.225万元,本次拟安排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554.225万元、区级配套衔接资金300万、业主自筹(整合)资金869.518万元。本次共分配20个项目、涉及资金2723.743万元。具体安排计划如下(附件2):
(一)渝北区木耳镇白云山村2025年度产业项目28.746万元(市级资金,责任单位:木耳镇)
(二)渝北区木耳镇新乡村2025年度产业项目46万元(中央资金,责任单位:木耳镇)
(三) 渝北区木耳镇2025年度花田坝子产业道路建设项目91.865万元(市级资金6.4552万元,区级资金85.4098万元,责任单位:木耳镇)
(四)渝北区古路镇兴盛村2025年度产业项目35.255万元(市级资金,责任单位:古路镇)
(五)渝北区古路镇熊家村2025年产业项目69.562万元(市级资金,责任单位:古路镇)
(六)渝北区洛碛镇新石村2025年产业发展项目16.9万元。(市级资金,责任单位:洛碛镇)
(七)渝北区洛碛镇大天池村秦家虎蔬菜基地2025年度大棚新建项目24.32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7.024万元,自筹资金7.296万元。责任单位:洛碛镇)
(八)渝北区石船镇民利村2025年产业配套设施修建项目44.627万元。(市级资金,责任单位:石船镇)
(九)渝北区石船镇石垭村2025年粮油产业发展项目124.6万元。(区级资金,责任单位:石船镇)
(十)渝北区玉峰山镇2025年人行便道新建(修复)项目35.728万元。(市级资金,责任单位:石船镇)
(十一)渝北区大盛镇千盏村2025年度产业项目81.92万元。(市级资金,责任单位:大盛镇)
(十二)渝北区大盛镇隆仁村2025年度产业项目84.05万元。(市级资金,责任单位:大盛镇)
(十三)渝北区大湾镇2025年肉兔选育核心保种场建设199.34万元(其中市级资金96.94万元,自筹资金102.4万元。责任单位:大湾镇)
(十四)渝北区鹿子坝农业股份合作社2025年桃园提升项目25.692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5.87万元,自筹资金9.822万元。责任单位:大湾镇)
(十五)渝北区大湾镇拱桥村2025年黄花加工生产基地项目28.7万元。(市级资金,责任单位:大湾镇)
(十六)渝北区大湾镇2025年金凤桃乡产业配套提升项目1750.0388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000.0378万元,整合资金750万元。责任单位:大湾镇)
(十七)渝北区兴隆镇牛皇村2025年油菜种植项目15.972万元。(市级资金,责任单位:兴隆镇)
(十八)渝北区2025年提低增收重点对象产业发展项目9.9万元。(区级资金,责任单位:茨竹镇3户、0.45万元;大盛镇18户、2.7万元;大湾镇6户、0.9万元;古路镇9户、1.35万元;洛碛镇1户、0.15万元;木耳镇2户、0.3万元;石船镇6户、0.9万元;统景镇12户、1.8万元;兴隆镇2户、0.3万元;玉峰山镇7户、1.05万元。)
(十九)渝北区2025年度“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创业就业补贴4.5万元。(区级资金,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二十)渝北区2025年度项目管理费项目6.0282万元。(区级资金,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三、加强资金项目监管
(一)加强资金项目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归口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加强资金项目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早安排早动工,不得擅自停工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科学组织实施。二是所有项目均已按“村级申报、镇级审核、区级评审、市级备案”程序入库,请有关单位核实完善入库程序性资料。三是做好项目全过程绩效监管。产业项目应制定分配方案,带动监测对象、脱贫户以及其他困难群体增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申报表。所有资料请于2025年9月19日前交到区农业农村委。四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充分论证,对因项目规划不合理、执行不力导致资金闲置的,及时收回资金并重新分配至更急需、更高效的项目;凡退回项目,三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对未达绩效目标的项目,扣减下一年度资金额度,提升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二)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要加强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快项目施工,倒排项目建设工期,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动手,科学合理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停工停产,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按照方案时间节点保证项目如期完工。
(三)做好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牢固树立财政衔接资金“高压线”的意识,严禁挪作他用,并严格按照区级报账制流程,进行报账。资金项目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31号),做好镇村两级年度资金项目计划和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过程等公示。
附件:1.渝北区2025年第一批资金项目收回明细表
2.渝北区2025年度第二批衔接资金项目建设任务表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2025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