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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MB1938295N/2024-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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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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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农业农村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01-09 
    • [ 发布日期 ]
    • 2024-01-09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渝北区2023年中央农业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第二批生产设施条件改善)拟扶持项目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102号)和《关于做好渝北区2023年中央农业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第二批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北农发〔2023〕51号)有关精神,经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实施单位自愿申报、镇街审核推荐、专家评委逐一严格评审,现将2023年中央农业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第二批生产设施条件改善)拟扶持项目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区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空港大道476号临空商务大楼7楼712室(401120)。

联系电话:86016052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渝北区2023年中央农业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第二批生产设施条件改善)拟扶持项目公示表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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