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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MB1938295N/2023-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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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农业农村委 
    • [ 生成日期 ]
    • 2023-05-29 
    • [ 发布日期 ]
    • 2023-05-30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渝北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渝北区农业转基因

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任务,保障生物育种产业化健康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和市农业农村委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渝北实际,农业农村委制定了《2023年重庆市渝北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529

(联系人:夏柬瑾;电话:86016081;邮箱:45979294@qq.com



2023年重庆市渝北区农业转基因生物

监管工作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部和市农业农村委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2023年全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依法依规开展生物育种研发应用,严厉打击非法制种、非法种植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有效贯彻执行,为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环境。

镇街及委属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监管工作对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的保障作用,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做到五个到位,即:转基因安全管理队伍、装备、工作经费保障到位;试验、生产、加工、贸易各环节生物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科研单位、试验基地、制种基地、加工企业检查抽查覆盖到位;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加工许可等政务服务办理到位;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转基因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到位。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研究试验监管。采取事前核查与事中事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转基因研究试验全程监管,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已经依法批准,基因编辑等新育种技术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试验是否依法开展,各项监督措施是否符合法规要求。对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开展抽样检测,严查非法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对问题较多的基地,加大抽检密度和频次,对管理规范的基地,可减少检查频次。(责任室及单位:行政审批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镇街

(二)严格品种审定管理。按照转基因作物品种审定要求加强安全管理。严防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进行审定,对未获得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品种试验过程中发现含有未经批准转基因成分的,要立即终止试验并严肃处理。(责任室及单位:区农技站、区畜牧水产站、区经作站,各镇街

(三)强化种子生产经营监管。严格落实制种基地生产备案要求,加强对种子生产基地及疑似种子生产田的排查力度,在制种播种前和苗期及时开展检测,查早查小,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严格落实种子加工和经营环节的溯源管理,加大转基因成分抽检力度,依法严惩非法经营行为,防止转基因种子非法流入市场。(责任室及单位:区农技站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镇街

(四)严格进口加工监管。强化对境外贸易商、境内贸易商和加工企业三位一体审查,全面核查进口加工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产品采购、加工、销售、管理等档案记录。依法要求加工企业定期向属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生产、加工、安全管理情况和产品流向的报告,严把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发放关,加强对已获证书企业的事后监管,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依法依规做好标识。(责任室及单位:行政审批科区农村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镇街

(五)加大转基因科普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开展转基因知识普及和政策解读,制作一批公众喜闻乐见的科普作品,依托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广泛传播。加强农业转基因科普队伍建设,依托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和农业生物育种等重大项目,强化任务部署,建设一支尊重科学、业务扎实、具有高度责任感的专家队伍。大力开展农业转基因宣传引导工作,将生物育种产业化知识纳入基层农技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课程,通过专题学习、科技下乡活动等多种方式,提高公众对转基因工作的认识,同时及时澄清网络谣言,引导形成科学的社会认知,为生物育种技术研发应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责任科室及单位:行政审批科、区农业宣传教育中心各镇街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通过召开行政指导会、监督检查、政策培训、约谈等方式,督促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和种子生产加工经营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监管法定责任和法定措施。要求研发单位及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承担起审查、监督、检查、报告等职责,督促指导本单位研发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科研活动。要求种子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完善管理责任制度,强化内部人员培训,建立健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

(二)落实属地管理。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和工作机制要强化任务落实,确保责任到人到部门到岗位,要敢于执法、严格执法农业农村委将适时开展督促指导。

(三)强化检查指导。加大关键时节、重要环节和重点区域检查指导力度,严格落实约谈问责,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人员责任。坚持监管信息报送机制,案件查处信息实行月报制度,重大案件随时报告,没有案件的零报告。

(四)加大查处力度。全面摸排收集违规线索,及时立案调查,要查清主体,查明责任,依法从严处理对已办结案件依法做好信息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形成震慑。要紧抓重点案件不放,深挖线索来源,严查案件源头。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群众直接举报和转办的监管线索要认真核查,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各镇街根据工作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组织人员深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种植、生产、进口和加工等单位,建立农业转基因监管台账,并616日前将台账农业农村委行政审批科备案

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监管信息通过慧执法系统报送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各镇街、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全年农业转基因监管和科普工作1127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农业农村委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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