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公告公示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8295N/2022-0018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农业农村委 
    • [ 生成日期 ]
    • 2022-05-25 
    • [ 发布日期 ]
    • 2022-05-25 

重庆市渝北区乡村振兴局关于2022年第四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32号)文件,结合项目库项目储备实际情况,区乡村振兴局会同财政局认真研究,提出资金分配建议,并报经区政府审批通过。现将2022年第四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传真等形式反映。政务服务热线:12345;区财政局:023-67137680;区乡村振兴局:023-88792975;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纪检组:023-86016052。

重庆市渝北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25日



渝北乡振发〔20225


重庆市渝北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


有关人民政府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32)文件,结合项目库项目储备实际情况,区乡村振兴局会同财政局认真研究,并报经区政府审批通过,现将2022年度第批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项目安排计划

本次下达中央财政衔接资金680万元(其中“资金绩效奖励”500万元),配套区级衔接资金9.4068万元另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收回重新分配市级资金80.535万元。具体安排计划如下:

(一)统景镇民权村2022年度产业路项目40万元(中央资金,责任单位:统景镇

(二)统景镇荣光村2022年林下跑山猪养殖项目40.75万元(中央资金,责任单位:统景

(三)大盛镇人和村2022年烘干加工厂房建设项目49.2万元(中央资金,责任单位:大盛镇

大盛镇鱼塘村2022年度第二批产业项目21.9667万元(中央资金,责任单位:大盛镇

大盛镇千盏村2022年度第二批产业项目23.6万元(中央资金责任单位:大盛镇

大盛镇三新村2022年度第二批产业项目68.95万元(中央资金责任单位:大盛镇

(七)大盛镇东河村2022年度第二批产业项目63.558万元(中央资金,责任单位:大盛镇

(八)大盛镇隆仁2022年度第二批产业项目35.975万元(中央资金,责任单位:大盛镇

(九)洛碛镇沙湾村2022年度经果林防草项目14.4万元(中央资金,责任单位:洛碛镇

(十)洛碛镇新石村2022年度经果林防草项目8.4万元(中央资金,责任单位:洛碛镇

(十一)洛碛镇宝华村2022年度经果林防草项目6万元(中央资金,责任单位:洛碛镇

(十二)木耳镇金刚村2022年度第二批产业项目125.9669万元(中央资金45.4319万元收回重新安排市级资金80.535万元,责任单位:木耳镇

(十三)木耳镇石鞋2022年度第二批产业项目51.3982万元(中央资金,责任单位:木耳镇

(十四)大湾镇金凤村2022年度经果林包装盒项目26.916万元(中央资金,责任单位:大湾镇

(十五)大湾镇杉木村2022年度经果林包装盒项目9.535万元(中央资金,责任单位:大湾镇

(十六)大湾镇龙洞岩村2022年度经果林包装盒项目8.409万元(中央资金,责任单位:大湾镇

(十七)古路镇乌牛村2022年度产业项目71.319万元(中央资金,责任单位:古路镇

(十八)古路镇兴盛村2022年度产业项目41.74万元(中央资金,责任单位:古路镇

(十九)玉峰山镇旱土村2022年度产业项目47.042万元(中央资金,责任单位:玉峰山镇

(二十)玉峰山镇玉峰村2022年度产业项目14.819万元(中央资金5.4122万元,区级资金9.4068万元,责任单位:玉峰山镇

二、加强资金项目监管

(一)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在资金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末端支付进度,按区级报账制流程报销。产业项目应制定分配方案,带动监测对象、脱贫户以及其他困难群体增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申报表,并于5月27日前交到区乡村振兴局

(二)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要加强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快项目施工,倒排项目建设工期,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动手,科学合理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停工停产,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按照方案时间节点保证项目如期完工。

(三)做好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牢固树立财政衔接资金高压线”的意识,严禁挪作他用。资金项目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31号),做好镇村两级年度资金项目计划和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过程等公示。

附件:渝北区2022年度第四批衔接资金项目建设任务表

重庆市渝北区乡村振兴局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20225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