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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住乡村振兴“牛鼻子” 2021年渝北村均集体收入超200万元

日期:2022-01-29

近日,渝北区玉峰山镇玉峰村,花岛湖农业专业合作社举行了第一次分红活动,合作社股东代表依次上台签字、确认、领钱,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临近春节,这样的分红场面,在渝北区并不鲜见。1月26日,笔者从渝北区农业农村委获悉,该区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促进乡村振兴的“牛鼻子”,通过责任落实、制度建设、激励保障等,2021年共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3.6亿元,村均收入超过200万元,累计向群众分红1060万元。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强农业、美农村、富农民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渝北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这个问题上,只有掌握“精准施策、量体裁衣、靶向发力”的原则,才能做好村级集体经济这块“大蛋糕”。

“我们的做法,主要有4个方面。”该负责人介绍,一是抓责任落实,推动村党组织书记兼任集体经济负责人占比达95%以上,进一步压实村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落实党组织的监管管理权、重要事项审议权等权利。同时,创新成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对发展规划、项目实施等进行全过程指导、全方位把关。

二是抓制度建设,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指导力度,尤其是每个扶持村均落实1个区级部门结对联系、1名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员包村负责,及时解决发展和项目建设运营中存在的困难。

三是抓激励保障:区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二十条措施(试行)》,从金融、税收、用地等方面发出系列“政策包”,明确规定各级财政投入的400万元以下涉农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由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涉农经济活动和非农生产经营活动,分别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增减挂钩的方式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力缓解了集体经济组织无资源的问题。

四是抓经营效益,立足本地特色资源,鼓励各村创办经济实体,形成了土地整合扶持型、资源盘活型、特色产业发展型等发展模式,逐步改变依靠财政输血式的发展。

种种措施,让渝北区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该区以农业产业为依托,推动“接二连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创办、领办有机肥料厂、农产品加工厂、种植养殖基地等115家中小型企业。

以花岛湖农业专业合作社为例,该社依托财政支持和集体资金投入,陆续建成环湖公路2公里,便道12公里,停车场2800平方米、桃园基地100亩、蓝莓基地50亩、生态蔬菜基地80亩,花岛湖70亩、6家农家乐。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融合发展齐头并进,让这个小山村变得越来越美,也给村民带来了更多直接收益。

2021年,该区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3.6亿元,村均收入超过200万元,净收益8017万元,村均净收益46万元。同时,累计缴纳税金达686万元,向群众分红10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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