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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6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结合2023年渝北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民政职能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政务信息,不断加大主动公开范围和力度,强化政务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2023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年主动公开639条信息。一是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公开。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月按季度及时更新临时救助、城乡低保、特困救助、高龄补贴、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等内容;二是加强政策性文件公开。进一步规范政策性文件发布流程,所有文件均严格按照《条例》标注公开属性,全年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43件。三是做好重点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18件、政协提案16件,所有答复函均在网站上主动公开。加强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机构等单位的发展指导和联合监管,及时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组织年检等信息,为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二)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我局在网站上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提供了依申请公开表格下载。局办公室明确了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从接收到答复均全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办理。今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均为自然人申请。目前全部申请均按时办结。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全面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由办公室安排专人审查制发文件公开属性,制定所有文件均按照公开属性认定并标注;二是坚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5,及时清理并废止不合规的规范性文件。多渠道开展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支持线上留言反馈意见。加强规范性文件向上报备工作,今年我局共制定5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均按时向上级报备审查,并及时公开。三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注重政策解读质量,安排专人负责把关政策解读内容,确保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充分举例说明政策内容。

(四)不断完善平台建设。优化部门网站栏目建设,新开设地名公告、双随机、一公开、下属单位信息等栏目,扩宽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规范建设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两个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全面汇集了养老及救助领域标准目录、政策法规、服务指南、业务办理、行业管理、补贴发放等信息,做到集中公开、集中获取。同时,在重大民生、惠民惠农资金等栏目集中公示的各类补贴发放信息,可供群众多方面查询。

(五)强化监督保障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统筹推进、各科室单位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由上至下形成体系。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局办公室牵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建设、日常运维、发布更新等工作,并负责督促各科室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及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3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众参与度不高。通过网站公开征求规范性文件意见收到的反馈较少,意见征集公众参与效果不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仍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严谨细致,发布内容还存在部分不规范的现象。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升重要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前期征集意见的宣传,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重大利益调整的政策文件,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或者实地走访等形式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扩大意见征集范围;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通过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公开内容要素齐全、完备,最大限度减少错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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