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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7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渝北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及时将各项工作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重点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公开,尤其是养老领域及救助领域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渝北区民政局网站进行主动公开,创造条件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民政工作。2021年我局主动发布各类信息684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5件,均按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文字政策解读、图文政策解读,并及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1件,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办理要求对制定过程进行公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均按规定将办理结果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确保申请渠道畅通,及时更新发布了《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版),详细明确的公开了申请渠道和申请注意事项。2021年,我局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管理,压实政府信息管理及公开责任。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组织保障,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公开工作领导、协调和推进,规范发布流程,按照“三审三校”的原则,加强对外发布信息审核管理,明确对外发布信息审批流程,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2021年,我局根据市民政局要求,完善门户网站首页展示内容,重新设置调整了公开栏目,把涉及养老、救助等切实关系民生的基层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展示在首页,进一步方便群众浏览。同时,在养老及救助领域基层信息公开栏目下,分门别类的设置并展示了文件政策依据、联系方式、服务指南、办理结果等信息,进一步清晰地展示了我局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研究部署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我局各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牵头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提升业务水平,组织开展了政务信息公开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2021年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的渠道比较单一,我局目前只保留了政府网站这一信息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相对较为单一、途径较少,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方式创新不够目前我局采用的政策解读方式只使用了文字解读,总体来说解读方式还不够丰富,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对内容的细节问题把关还不够。对于政务公开的信息还存在部分表述上的错误,信息发布者及审核过程中还存在疏忽大意的情况,对相关信息的把握还不够精准,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2022年改进工作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2022年我局将对相关工作进行调整改进。一是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及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相关工作的专题培训,对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工作培训,注重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素养。二是继续创新政策解读的方式,我局将在原有的文字解读的基础上,开创更多形式的政策解读,进一步方便群众理解相关政策内容。三是对于要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对于日常工作的提醒及监督排查,实时提醒全体干部职工注重信息文字表述质量,提升所有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0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北府办〔2021〕30号)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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