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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5-00117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2025〕72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5-06-09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0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区级各社会组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促进社会组织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渝北区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渝北民〔2013157号)等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度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通知如下:

、评估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申请参加2025年社会组织评估

1.2023731日前在渝北区民政局登记成立,未曾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

2.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

3.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前2年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

(二)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上年度年检(年报)的;

2.上年度年检不合格或者2023年以来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

3.近两年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正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其他不符合《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

(三)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业务范围、章程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符合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有效期满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评估内容

(一)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依据《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渝北区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3年版)》(渝民〔2023148号),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等十类评估指标标准

(二)评估内容包括党建工作、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评价表彰及优化建设等方面,以及乡村振兴、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典型事例和重点案例,主要对参评社会组织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施规范化管理,参与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基层治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三)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4A级、3A级、2A级、1A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

三、评估流程

2025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将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社会组织提出申报、资格审核、专题培训、自我评估、实地考评、评估结果公示、评估结果公布以及颁发等级证书牌匾等程序。具体流程安排如下:

(一)申报参评。参评社会组织于2025731日前报送《区级社会组织评估申表》(见附件)的盖章扫描件至邮箱503742904@qq.com,提出参评申请。

)资格审核。评估机构对申请单位的参评资格进行审查,报评估办公室审核后,确定并通知参评社会组织。

)专题培训。评估机构针对各类型的参评社会组织开展集中辅导,针对参评社会组织在自评报告编写、材料准备等方面进行解答和指导。

)自我评估。参评社会组织按照《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渝北区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3年版)》对应指标进行自查自评,认真填写评估自评表和撰写自评报告,于2025831日前将评估自评表、自评报告(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503742904@qq.com,并依据评估指标准备实地考评佐证材料。

)实地考评。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和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组织专家团队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评,形成初步评估结论

)公示结果。实地考评后拟定初评报告,提交评估委员会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颁证授牌。公示无异议后,由民政局下发评审结果通报,依据通报结果授予相应等级证书,并向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授牌。

四、评估机构

根据《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精神我区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初审参评社会组织的资格条件,组织专家团队实地考察评估,向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汇报评估情况和初评意见相关实施工作

五、评估结果应用

(一)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规定,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具有接受政府职能转移、政府购买服务、资助、奖励和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优先资格。

(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规定,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级以上(含3A级)为社会组织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必要条件之一。

六、评估要求

(一)提高工作站位。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强化内部规范治理,提升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所属社会组织参加评估,并按相关要求对所属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给予支持和配合。

(二)积极组织参评。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也是对社会组织的一次全面体检,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材料,切实做好参评工作,为自身规范建设、健康有序和高质量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工作基础。

(三)严肃评估纪律。参评社会组织提交的材料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务必在规定时间提交评审材料,配合第三方机构做好评估工作。

联系方式

2025731日前,参评社会组织向区民政局报送《渝北区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电子扫描件),提出参评申请

报送邮箱503742904@qq.com联系人:兰加亮、韩维杰,86015069

附件1.渝北区社会组织评估申

2.渝北区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3年版)(已发)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56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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