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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3-00323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2023〕151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12-04 
    • [ 发布日期 ]
    • 2023-12-05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深刻汲取山西吕梁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民政服务机构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民政服务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消安委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消安发〔2023〕3号)和《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山西吕梁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民办〔2023〕156号)要求,深刻汲取山西吕梁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区民政服务机构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山西吕梁市“11·16”永聚煤矿办公楼火灾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民政局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以“除险清患”为工作导向,坚定“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总体目标,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岁末年初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守牢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底线,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我区民政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聚焦重点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风险隐患

聚焦养老、殡葬、救助等重点领域,用水、用电用火、用气等重点环节,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全面自查电路老化、违规使用充电设备或大功率电器、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使用明火和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设施故障停用、消防通道堵塞、违规使用燃气油气和醇基液体燃料等突出问题,全覆盖开展重大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一)安全设施建设方面。重点自查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消防栓是否有水,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正常,报警系统故障是否处理,灭火器是否过期,烟感及自动喷淋是否有效,是否违规使用燃气油气和醇基液体燃料,应急照明灯断电情况下能否正常使用,疏散引导箱内物资是否齐备并正常使用等问题。

(二)安全管理制度方面。重点自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从院长到护理员各个层级对自己的安全岗位职责是否清楚,值班人员是否脱岗,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两人且持证,防火巡查频次是否规范,应急预案、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应急疏散演练是否按期开展,各区域疏散示意图是否齐全规范等问题。

(三)日常安全管理方面。重点自查是否存在室内吸烟、烤火、电动轮椅充电,防火门是否完好并保持常闭状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氧气罐液化气罐乱堆放,是否严格开展“日排查”工作,是否违规施工装修改造等问题。

(四)人员能力素质方面。重点自查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资格,各个岗位人员对自己的安全职责、安全服务注意事项,特别是出现火情后,如何报警报告、处置程序和组织老人疏散的线路和人员分工是否清楚等问题。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3年11月30日前)。各科室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3年12月1 日至2024年3月22日)。

按照工作目标,对照重点问题,各民政服务机构全面开展自查。区民政局定期分析研判、检查督导,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三)总结提升(2024年3月23日至3月31日)。各科室单位总结固化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推动民政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民政服务机构承担着照料护理民政服务对象等重要职责,是民政部门面向特殊困难群体履行基本职能的重要窗口,直接关系着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关注度极高,安全管理不能有须臾松懈。冬春季节历来是我区火灾多发高发期,消防安全不稳定因素增多,火灾风险持续加大。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层层抓好工作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民政服务机构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部分地区火灾事故教训,对本单位冬春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梳理分析,剖析查找存在的短板不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问题清零。各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将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纳入属地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辖区民政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协调解决民政服务机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三)普及消防常识。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利用散发传单、知识手册、专题讲座等形式,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互救常识,劝导违规行为。引导民政服务对象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常识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

12月起,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区殡管所每月22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4年3月22日前报送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总结。联系人:史丽媛;联系电话:023-86014889。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312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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