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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3-00064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2023〕23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20 
    • [ 发布日期 ]
    • 2023-03-20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渝北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工作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渝北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工作推广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会2022年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3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渝北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工作推广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1〕37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加强特殊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北府办〔2022〕42号)要求,为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短板,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发挥农村血缘、地缘、亲缘关系和邻里守望传统等优势,以村养老文化建设为核心,农村互助养老点为平台,互助积分制度为重点,在全区农村地区深入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倡导由低龄老年人照顾高龄老年人,由身体状况较好的老年人照顾身体状况较差的老年人,使更多农村老年人享受到更多养老服务,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实施范围

在全区10个镇(不含龙兴镇)老龄化程度较高的行政村深入开展农村“五有五助”互助养老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合理规划互助养老中心点和分点。选择交通方便、公共资源便捷可及的地方设置互助养老中心点。依托互助养老中心点为主要活动场所,根据老年人分布的实际需求,按1公里范围或老年人步行15分钟内时长设置互助养老分点,为休闲娱乐、精神慰藉、人文关怀、志愿服务等基本养老服务提供场地。

(二)大力培育互助养老服务队伍。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村两委会组建一支由养老专干、社工、养老助理、互助养老小组长、志愿者等组成的互助养老服务队伍。养老专干由村干部担任,主要负责村养老工作,对接镇政府、社工组织,推动本村互助养老各项工作落实,包括互助养老点和分点的运营管理,互助养老积分制度的实施;社工(组织)由区民政局统一采购,负责完成购买服务的相关内容,主要指本方案中的主要指标及资料归档,协助镇政府制定互助养老服务推广方案;养老助理由村党员、村组干部或低龄健康老人担任,协助养老专干、社工工作;互助养老小组指每个村民小组组建1个互助养老小组,选举1名小组长负责本小组的互助养老日常工作;志愿者为各村党员、干部、低龄健康老人,社会爱心人士等,主要对农村老人提供服务。

(三)建立农村互助养老结对帮扶制度。依托村级互助养老中心点和分点,按照渝北府办〔2022〕42号文件要求摸清农村分散特困人员、高龄、独居、留守老年人底数,建立基础台账,区分不同需求,整合资源开展多样化有针对性互助养老服务。重点对无人照顾的独居老人(主要指分散特困、失独、重残等中的独居老人)组织开展每天“敲敲门”、每周“谈谈心”、每月“帮帮忙”的“一对一”结对帮扶,提供居家照料、寻医送药、代买代缴等生活支持服务及紧急救援服务;对其他高龄、独居、留守社会老年人,实行“网格化”、“划片式”结对帮扶,定期上门巡访探视,提供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基础服务。

(四)推广互助养老积分制度。为了农村互助养老点的正常运转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广农村互助养老积分制度,保证互助性服务的可持续性。

(五)持续性开展互助养老服务活动。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开展入户探访、院坝会(互助养老议事、互助养老小组建设)、互助文化活动(启动仪式、表彰、评选大会等)、节日娱乐活动、集体生日会、健康服务(义诊、健康课堂、健康咨询等)、生活支持服务(理发、剪指甲等)、数字鸿沟消除服务(教授智能产品使用、防诈骗宣传)及其他老年人喜爱的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兴趣娱乐活动,加强对老年人现代养老养生观念的教育培养。原则上开展互助养老的行政村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体活动。

(六)主要指标及资料归档。各镇按照此方案开展工作并做好资料存档工作,区民政局根据各镇提交的资料和数据进行抽查。

1.主要指标。

(1)各镇开展互助养老服务的行政村数量占本镇行政村数量比例不少于60%。

(2)开展互助养老服务村被帮扶老年人占比不少于渝北府办〔2022〕42号文件中特殊老年人关爱服务信息台账的90%。

(3)全年互助养老积分不少于10000分。

(4)集体活动场次数不低于开展互助养老的行政村数量×季度数。

2.资料归档。各镇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整理互助养老工作相关资料,形成档案备查,包括互助养老实施方案,互助养老队伍名单,积分制度及积分记录,结对帮扶制度及记录,互助养老地图(包括互助养老分点及特殊困难老年人分布情况),集体活动记录,资金筹集资料等。各镇于每季度末提交《渝北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渝北区农村互助养老结对帮扶信息台账》至区民政局。

四、资金筹集

各镇、村应按照《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1〕37号)要求,采取镇财政、村集体经济组织出一点,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乡贤、老人亲属)捐赠一点的办法,广泛筹集资金,原则要求每个镇不少于5万元,增强农村“五有五助”互助养老服务开展的经费保障。

五、加强领导

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作为建立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相关工作成效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中民政服务保障工作考核,请各镇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对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协调各方力量合作开展工作,确保活动机制落到实处,服务模式可持续性发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提高农村“五有五助”互助养老服务的知晓率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尊老、孝老、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附件:1.渝北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

      2.渝北区农村互助养老结对帮扶信息台账

附件1
渝北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行政村名称

社工组织名称

社工人数

互助养老点数量

互助养老分点数量

志愿者队伍人数

特殊老人“一对一”结对帮扶(对)

社会老人“划片式”结对帮扶(组)

互助养老积分(分)

集体活动(场)

镇街配套和捐赠金额筹集

(元)






























































附件2
渝北区农村互助养老结对帮扶信息台账
填表单位:(盖章)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被帮扶老人姓名

性别

年龄

电话

住址

子女情况

(有无子女)

居住情况

(独居、双居)

健康状况

(自理、失能)

老人类型

帮扶人姓名

性别

年龄

电话

住址

帮扶次数

备注






















































































说明:老人类型分为低保、分散特困、失独、残疾、优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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