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1-00225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2021〕145号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
- [ 生成日期 ]
- 2021-09-22
- [ 发布日期 ]
- 2021-09-22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在社会组织中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全区性社会组织:
为弘扬“邻里守望”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的通知》和《重庆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开展 “邻里守望”关爱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渝民〔2021〕133号)文件精神以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要求,结合《培育发展渝北区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现就部署推动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邻里守望”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优良传承,是基层各界社会力量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体现,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对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守望互助的邻里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要积极推动社会组织特别是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聚焦社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围绕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方面,引导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专业调处类、治保维稳类等社会组织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为社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更好服务困难群体,回应基层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围绕关爱特殊群体办实事。各镇街要组织动员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区社会组织深入了解辖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空巢老人、农村留守人员、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情况和需求,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优势,确定重点关爱帮扶对象,分类明确帮扶内容,通过综合包户、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社区困难群体提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等多种形式服务,实现精准关爱帮扶。
(二)围绕回应群众关切办实事。立足社会组织特点,聚焦城乡社区转向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现实问题,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社区环境、治安、物业、养老、托幼、扶弱、文化、体育等服务需求,组织社会组织开展一批公益性、互助性、志愿性民生服务项目,切实把老百姓家门口的事办好,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社区生活的期待。
(三)围绕推进平安建设办实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支持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发挥源头治理优势,通过开展风险排查和群防群治工作,参与调解社区物业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推动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把社区内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协助做好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刑满释放人员帮扶、社区防灾救灾、卫生健康、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等工作,助力社区治安综合治理。
(四)围绕实施乡村振兴办实事。立足社会组织在推动实现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方面的独特优势,积极引导农村社会组织因地制宜,开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村容村貌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厕所革命、乡风文明建设等工作。根据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要求,引导农村公益性、互助性、服务性社会组织参与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提供生活、就业帮扶。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对农村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支持农村社会组织因地制宜,组织村民参与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引导农村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居民议事会等在改革婚丧礼仪等方面发挥作用,推动农村移风易俗。鼓励有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在征地拆迁集中安置社区开展就业帮扶、社会融入等关爱工作,提升安置社区治理与服务水平。
三、具体措施
(一)完善供需对接。建立完善社会组织帮扶项目与社区需求信息对接机制,各镇街要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梳理本辖区居民尤其是困难群体急难所盼,为社会组织提供信息服务需求。各镇街要指导本辖区备案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将社区居民需求调查作为“邻里守望”关爱行动的第一步,推动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在村(居)民委员会指导下深入社区群众和驻区单位,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服务需求,汇总社区难题和困难群体需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区议事协商,结合上门走访、社区调查等方式,找准社区居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好明确工作定位和办实事方向,更加精准地对接居民所需所想所盼。
(二)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城乡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的党建引领,推动社会组织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中提升工作能力,做出工作成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动员社区居民、驻区单位中的党员,特别是社区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行业模范代表,带头领办社区社会组织、常态化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形成典型示范效应。
(三)广泛动员群众。坚持依靠社区群众推进“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开展,做到需求由群众提出、过程有群众参与、成效由群众评价。全区社会组织要发挥受众面较广、影响力较强的优势,带动和影响更多社区群众参与,在开展“邻里守望”行动中带好头、做表率、起到排头兵作用。社区社会组织要增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激励社区网格员、志愿者、爱心楼长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激发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关爱行动的组织活力。
(四)加强支持引导。进一步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完善扶持和激励政策,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和民生服务。进一步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推动将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公平对待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组织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公共服务行业和领域,鼓励镇街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工服务机构购买社区服务项目,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多元化发展格局,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落实《培育发展渝北区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把发挥作用和培育扶持结合起来,在相关规划制定、平台建设、人才培养、资金支持、项目扶持、资格荣誉等方面强化支持,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邻里守望”关爱行动打好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积极争取组织、宣传、政法、司法、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以及有关群团组织对关爱行动的协助和支持。推动将关爱行动与民政领域救助、养老、儿童、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工作相结合,与“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相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要切实提高认识,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镇街和村(居)民委员会要进一步完善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党群服务中心等机构设施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为社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和便利。全区各社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发动从业人员、会员单位和职工群众力量,多渠道、多手段、多角度开展关爱行动。
(二)做好分类实施。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不同地区、不同社区实际和差异,科学组织当地社会组织结合社区实际和居民需求参与基层民生项目。城市地区重点参与特殊群体关爱、物业管理、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纠纷调解、文明劝导、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工作,建设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更绿色的城市社区。农村地区重点参与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留守人员关爱、乡风文明建设等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
(三)做好宣传总结。在推动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中积极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新风。通过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参与,营造向上向善、孝老爱亲、与邻为善、守望互助的社区氛围,增强社区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及时发现和总结社会组织开展关爱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写好一篇经验报道、讲好一个暖心故事、介绍一张主题照片、提供一个工作短视频等方式,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打造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样本。
请各镇街及相关社会组织于2021年11月12日前将开展社会组织“邻里守望”关爱行动相关工作部署、进展成效、意见建议等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区民政局,报送邮箱137020279@qq.com。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