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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1-00201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2021〕132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1-08-17 
    • [ 发布日期 ]
    • 2021-08-17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民政领域防汛抗旱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民政领域防汛抗旱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贵单位,请各单位对照职能职责,抓实抓好民政服务对象、民政服务机构的防汛抗旱和疫情防控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1年8月17

(此件公开发布



渝民〔2021138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民政领域防汛抗旱和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近日,河南、内蒙古等地遭遇极端强降雨,造成郑州等城市严重内涝,造成人员伤亡和严重财产损失。预计我市8月气温偏高,降水偏少,旱涝交替、旱重于涝,局地洪涝偏重,干旱灾害偏重,防汛抗旱形势严峻复杂。同时疫情防控形势也比较严峻,南京市发现本土病例,省外关联疫情已涉及到北京、辽宁、安徽、广东、四川等省市,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常态化疫情防控须臾不能松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民政部对防汛抗旱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市民政领域防汛抗旱和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做好全市民政领域防汛抗旱和疫情防控工作,事关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是检验民政部门政治站位、责任担当、业务能力、为民情怀和工作作风的试金石。各区县民政部门、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做到两个维护出发,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紧迫性,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自觉抓紧抓实防汛抗旱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全面落实防护措施

(一)提请纳入当地防汛防疫工作统一部署。各区县民政部门要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将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婚姻登记窗口等民政服务机构及服务窗口纳入本地防汛抗旱和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在防灾准备、转移安置、送水抗旱、医疗救援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确保灾害到来时有关救援保障工作不留死角、不落一人。

(二)强化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改。各区县民政部门、直属各单位要强化风险意识,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抓紧对本地区(单位)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及服务窗口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周边地质灾害、建筑安全、电气和防雷等情况,特别加强对处于山区、陡坡、河岸、水库边、建设工地旁等灾害易发地民政服务机构的检查,加强动态检查,随时随地做好雨前、雨中、雨后的巡查工作,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对可能危及生命、来不及马上整治的风险隐患,要立即做好服务对象转移安置工作,直到相关风险隐患完全解除,确保服务对象生命安全。

(三)完善防汛抗旱应急准备。各区县民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及服务窗口制定完善简便管用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普遍组织一次以上应急演练,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快速妥善转移安置民政服务机构人员,全力避免人员伤亡。加强必要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配备一定的救生衣、防水沙袋、排水器材、送水设备等物资,特别是对灾害可能引起的断水、断电等情况要有充足的应对准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储备一批应急发电设备,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

(四)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区县民政部门、直属各单位要慎终如始、持之以恒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及服务窗口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及服务窗口日常消杀工作,严格民政服务机构人员出入管理,加强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的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坚持人物同防,做好冷链食品、快递、邮件等物品的检测和消杀,阻断外部输入途径,大力推行预约登记,倡导错峰登记,减少人员聚集。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内的服务对象,凡是符合接种条件的要应接尽接,运用疫苗手段维护好他们的安全。一旦本地区发生疫情,要按照当地统一部署和对应的防控指南及时调整升级防控措施。

(五)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协调联动,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等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简化优化救助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用好、用足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情况紧急的,可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受灾人员户籍不在本地的,可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六)加强特殊困难服务对象关怀。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民政部门服务的特殊困难群众的探视巡查,全面调动村(社区)干部、社会救助协理员、儿童主任、乡镇(街道)社工站、志愿者等力量,增加对低收入人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残疾人等群体的探视频次,检查其照料服务和监护责任落实情况,对存在监护缺失以及住房、饮水、用电等安全隐患的,要视情及时安置到民政服务机构或帮助他们做好防灾避险工作。对转移安置的老年人等需要照料的群体,要保证米、面、油、饮用水等生活物资以及老年人护理用品的供应,做好失能老年人的照护服务,积极协调医疗机构对患病老年人及时治疗,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七)发动社区参与防汛抗旱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发动村(居)委会配合做好救助帮扶等工作,继续指导城乡社区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守严守牢疫情防控阵地。加强对防汛抗旱和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关心关爱和工作指导,帮助他们掌握必要的救援自救知识,提高自身防护能力。

(八)引导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和疫情防控。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动员引导广大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有序参与、协同开展相关救助帮扶工作,同时引导他们积极宣传疫苗的安全性和接种的必要性,带动更多群众积极接种、及早接种,不断筑牢疫情防控屏障。支持慈善组织通过建立专项基金、设立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等方式,积极参与对受灾困难群众的帮扶,并加强对慈善组织的指导和督促,做好信息公开,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保护好社会慈善捐赠热情。

三、压实各级安全责任

(一)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区县民政部门、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抓好各项防汛抗旱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区县民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隐患排查,有效落实各项防汛抗旱和疫情防控措施。

(二)领导带头亲自抓。各区县民政部门、直属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谋划部署,带头到一线了解情况、推动工作。市局将组建暗访调研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区县、各单位落实防汛抗旱、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三)加强应急值守。各区县民政部门、直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守班制度,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要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市民政局。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区县民政部门、直属各单位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肃防汛抗旱和疫情防控责任纪律,对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重庆市民政局

202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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