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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对象是哪些人群?

日期:2023-02-28

答:具有重庆市渝北区户籍(不含两江新区),并长期居住在本区的困难老年人家庭,主要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家庭。

改造对象房屋为自有住房或长期使用权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近期未列入政府征收、拆迁计划范围。凡已享受过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和残疾辅助改造的家庭不再享受此次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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