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治丧范围内治丧活动的要求有哪些?
按照《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文明治丧范围内开展治丧活动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应在经民政部门批准的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和镇街指定的集中治丧点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占用城镇街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
(2)居民死亡后,应及时通知区殡仪馆或殡仪服务站接运遗体,并按相关规定办理遗体移交手续。
(3)医院应加强太平间和医护人员管理,建立遗体停放、运出登记制度,由殡仪专用车接运遗体,严禁在医院太平间从事治丧活动。
(4)禁止在办理丧事中搞封建迷信活动。
(5)禁止无照无证的组织和个人从事殡葬服务活动。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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