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5-00099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2025〕60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5-05-09 
    • [ 发布日期 ]
    • 2025-05-13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四次会议第290号提案的复函

民革区委会

贵委在区政协十六届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强渝北区社区老年食堂可持续性运营能力的建议》(第162号)已收悉。感谢贵委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提案我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召集有关同志作了专题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我区社区食堂发展现状

目前,我区依托辖区内镇街的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还选择了一些诚信经营、管理规范、餐饮服务和食品安全监督等级较高的社会餐饮企业、物业企业作为助餐企业,目前,全区已建立社区老年食堂59个,开展助餐服务18.5万余人次。

二、关于您提的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强化政府引导,制定发展政策

1.建设补贴。2023年,重庆市民政局制定《推进老年食堂建设实施方案》渝民发〔20239),明确了社区老年食堂的建设标准,要求及时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协助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落实居民价格政策。鼓励机关和事业单位对承租其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给予租金减免。2023民政申请专项资金30万元用于打造龙溪街道新牌坊和龙塔街道鲁能西路2个区级社区食堂示范点。

2.运营补贴。为发展全区社区老年食堂工作,我局会同区财政局制定《重庆市渝北区社区老年食堂建设方案》(渝北民规20241号)文件,根据老年人实际用餐数据(午餐和晚餐按年给予差别化运营补助老年人用餐人次数3000-5000人次以上的补助1万元,老年人用餐人次数5001-10000人次的补助2万元,老年人用餐人次数在10001人次及以上补助3万元保障助餐工作的普惠性和持续性。同时,社区老年食堂月均供餐量达到300餐的,区民政局免费向社区老年食堂提供用餐辅助设施设备用于统计用餐数据。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确定重庆市优质老年食堂名单和调整优化奖补方案的通知》(渝民2024100号)文件要求,2024年底,我区有4个社区老年食堂被评为市级优质老年食堂,获得奖补资金5万元/个;另评选11个建设规范、运行良好、服务人数多、群众满意度高的老年食堂为区级满意老年食堂,获得奖补资金1.5万元/个。

(二)鼓励街区餐饮店加入社区老年食堂管理平台。

为了推动社区食堂可持续发展,渝北区整合社会资源,在城市地区积极推进养老机构+食堂物业+食堂社区+食堂餐饮企业+食堂等多样化的运营模式,在农村地区鼓励探索村社食堂赶集食堂集体经济食堂等多种老年食堂发展模式,除了为老年人提供订餐、就餐、送餐等便捷服务外,也同时对外经营,向年轻人、附近商户、社区居民等提供用餐服务形成自我造血机制。

(三)建立社区老年食堂管理平台。

目前,全市已统一开发渝悦·养老信息化平台,已开发多个模块,我局将全区社区老年食堂纳入市、区两级助餐平台管理,依托人脸识别用餐设备精准用餐数据,实时更新畅通上下数据,提升助餐服务智能化、信息化和便捷化水平,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助餐服务网络。同时,纳入重庆阳光餐饮”APP智慧监管,建立食堂每日利用APP终端动态掌握社区食堂食品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等过程,并向老人及其家属公示,实现全程可视化、透明化监管,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确保餐饮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四)建立志愿者服务团队。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站,联合辖区内居民、老党员、网格员等成立志愿队伍,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联系志愿者送餐上门,满足老年人的用餐需求。对特殊困难老年人,采取上门探访、电话关爱等方式,关注老年人身体状态,询问老年人养老需求,整合相关资源积极回应需求。

(五)关于加强宣传和推广。为提高社区老年食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区民政局积极联系媒体向居民和老年人宣传社区老年食堂,目前已经在渝北发布、华龙网、光明网等多家媒体发布;同时,社区老年食堂印发宣传海报、宣传折页,推出1元餐、5元餐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前往就餐。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559

(联系人:游娇 联系电话:13883473356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