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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5-00096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2025〕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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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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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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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5-05-09
- [ 发布日期 ]
- 2025-05-13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404号建议的复函
白晓琴代表:
您好,您在渝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食堂建设的建议》(第404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建议我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召集有关同志作了专题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我区社区食堂发展现状
我区依托现有的养老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社会餐饮企业、物业企业设立社区老年食堂,截至目前,全区已建立社区老年食堂59个,开展助餐服务18.5万余人次。
二、关于您提的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龙塔街道社区老年食堂建设情况
目前,龙塔街道已有社区老年食堂5个,分别是黄泥塝社区助餐老年食堂(地址:渝北区黄龙花园1期2栋旁,联系电话13132330235);鲁能西路社区老年食堂(渝北区尚品路777号附2号,联系电话18083007055);龙塔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机构老年食堂(紫荆支路169号,联系电话13132330235);月隐湖社区老年食堂(龙塔街道鲁能星城三街区六号门旁,联系电话15922574771);渝鲁社区老年食堂(龙塔街道鲁能星城12街区8栋1楼,联系电话15922574771)。有助餐需求的老人可至就近的社区老年食堂就餐,同时,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设置了中央厨房,通过“中心带站”,对辖区所有社区提供统一配餐送餐服务,如有送餐需求,可直接由就近社区老年食堂或者中心直接配送到家。另一方面,对于助餐点的建设,我们会根据老人的需求和养老服务设施的地址位置综合考虑,如果该社区每天用餐需求的老人有10人以上,则会依托街道的中央厨房开设新的助餐点。
(二)关于选址与规划情况。
在调研全区实际后,我局联合财政局制定社区食堂建设方案,联合镇街引导社区老年食堂选址在老年人用餐需求大、进出方便的区域,设在2层及以下,3楼以上应设电梯,并配置适合老年人生活需要的无障碍设施。面积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供餐能力一般应在50人/餐以上,可依托现有的养老服务设施、老年助餐点、成熟的餐饮企业建设,也可另选其他场所建设,鼓励支持利用小区闲置物业、低效使用的公共房屋和设施开发建设,在综合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中增设。镇街有条件的,也可低偿、无偿提供场地。同时,引导企业对周边的居民特别是老年人进行用餐口味、用餐频次、预期价位等开展充分的市场调研,确保社区食堂精准化、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可持续化运营情况。
1.鼓励街区餐饮店加入社区食堂管理平台。为了推动社区食堂可持续发展,渝北区整合社会资源,在城市地区积极推进“养老机构+食堂”、“物业+食堂”、“社区+食堂”、“餐饮企业+食堂”等多样化的运营模式,在农村地区鼓励探索“村社食堂”、“赶集食堂”、“集体经济食堂”等多种老年食堂发展模式,除了为老年人提供订餐、就餐、送餐等便捷服务外,也同时对外经营,向年轻人、附近商户、社区居民等提供用餐服务,形成自我造血机制。并出台建设运营补贴引导企业参与社区食堂建设。
2.政策补贴支持。《重庆市渝北区社区老年食堂建设方案》(渝北民规〔2024〕1号)文件中根据老年人实际用餐数据(午餐和晚餐)按年给予助餐企业运营补助,老年人年用餐人次数在3000-5000人次以上的补助1万元,老年人年用餐人次数在5001-10000人次的补助2万元,老年人年用餐人次数在10001人次及以上的补助3万元,保障助餐工作的普惠性和持续性。同时,社区老年食堂月均供餐量达到300餐的,区民政局免费向社区老年食堂提供用餐辅助设施设备用于统计用餐数据。
3.示范点打造。2023年,区民政申请专项资金30万元用于打造龙溪街道新牌坊和龙塔街道鲁能西路2个区级社区老年食堂示范点。在2024年底,龙塔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机构老年食堂和鲁能西路社区老年食堂被评为市级“优质老年食堂”,获得奖补资金5万元/个。
(四)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所有社区老年食堂均按照市场监管局相关要求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明厨亮灶”制度,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员工健康证、餐品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服务(投诉)电话上墙公示。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加强对各社区老年食堂的监督和指导,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游娇,联系电话:1388347335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