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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3-00116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2023〕58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5-19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9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75号建议的复函

唐华代表:

您好!您在渝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后疫情时代关心关爱老年人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建议我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召集有关同志作了专题研究。现就涉及我局职能职责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关爱服务机制的建议

我局牵头起草的《渝北区加强特殊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印发。一是全面摸排建档。开展全区特殊老年人全面摸底排查工作,突出老旧小区、偏远地区、独楼独栋、安置房、公租房等重点区域,准确掌握分散特困老年人,独居、空巢老年人和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生活现状、子女情况、经济情况、健康状况、困难需求等信息,建立《渝北区特殊老年人关爱服务信息台帐》。二是定期走访巡查。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将实际居住在本辖区内的特殊老年人关爱服务纳入网格化管理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辖区物业、基层老年协会、养老服务中心(站)、村(社区)、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等各方作用,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特殊老年人关爱责任落实到具体组织与个人。对分散特困老年人以及失能、半失能、重病、重残的独居、空巢老年人和农村留守老年人,落实志愿者、网格员、社区干部等专人每天“敲敲门”、每周“谈谈心”、每月“帮帮忙”,及时掌握老人身体状况和生活状态;对其他独居、空巢老年人和农村留守老年人,各镇街要每周电话关心慰问1次,每月入户探望1次。三是丰富关爱形式。我局牵头落实低保老年人、分散特困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符合政策范围的独居、空巢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开展线上、线下居家养老服务。区卫生健康委为特殊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医疗卫生服务,每年免费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每季度开展1次心理疏导、饮食指导、用药指导、运动指导和健康教育,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特殊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区残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加强残疾人、优抚对象中的特殊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区妇联、区慈善会等单位充分用好用活帮扶政策,为特殊老年人提供各类关爱帮扶服务。各镇街探索为独居、空巢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配备智能门禁、红外感应、智能手环或具有定位救助功能的手机等信息化设备,搭建以赡养人、扶养人为主,网格员、网格长、村(社区)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第三方服务人员为辅的多级应急响应机制,并依托辖区慢性病康养理疗服务站,就近为特殊老年人开展优质、低价的康复理疗服务。四是发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作用。建立关爱档案和服务计划,优先满足特殊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开展文化娱乐、心理咨询、精神慰藉、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专业化服务,并按要求定期电话关爱和上门走访。探索建立互助服务积分制度,深化落实结对帮扶制度,实现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发挥辐射功能,为失能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服务。五是加大社会救助帮扶力度。发挥好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作用,通过常态摸排、信息比对、监测预警等方式,及时发现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符合相关救助条件的特殊老年人并协助其申请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老年人关爱帮扶,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特殊老年人的良好局面。

二、关于开通应急服务热线的建议

目前,区民政局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全区特困、失独、空巢、农村留守等7类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紧急救援、定位服务、主动关爱、生活信息咨询、心理慰藉等信息服务。另一方面,我们依托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不定期对辖区内的特殊困难老年群体开展线上关爱慰问,线下走访探视等,随时协调解决老年人遇到的问题。

协办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复函:按照重庆市《关于数字重庆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渝北区将进一步推动数字公共服务普惠化。运用数字技术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发展数字健康,打造全民健康智能管理服务平台,拓展智慧医疗、远程医疗深化公共服务应用的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按需保留非数字化供给方式,帮助缺乏一定数字化应用能力的老年人在后疫情时代逐渐适应数字化社会。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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