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3-00114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2023〕56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5-19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9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复函

胡正兰代表:

您好!您在渝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爱“空巢老人”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建议我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召集有关同志作了专题研究。现就涉及我局职能职责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强化家庭“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的问题。我局牵头起草的《渝北区加强特殊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印发。《方案》中明确要求“村(社区)委和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要督促赡养人、抚养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要求,履行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经常看望或者问候独居、空巢老年人和农村留守老年人。对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赡养人、扶养人依法追究责任。”

二、关于发挥社会团体的引领作用问题。我局结合您的建议,于3月20日出台印发了《渝北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工作推广实施方案》(渝北民〔202323号)。各镇在去年互助养老试点村的基础上,村“两委”要积极倡导邻里互助、志愿者帮扶和老年人互助。重点对无人照顾的独居老人(主要指分散特困、失独、重残等中的独居老人)组织开展每天“敲敲门”、每周“谈谈心”、每月“帮帮忙”的“一对一”结对帮扶,提供居家照料、寻医送药、代买代缴等生活支持服务及紧急救援服务;对其他高龄、独居、留守社会老年人,实行“网格化”、“划片式”结对帮扶,定期上门巡访探视,提供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基础服务。

三、关于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的问题。

(一)关于降低贫困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准入门槛,提高补助标准的问题。我区现有低保政策已覆盖了服务条件的贫困老年人,对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对低保边缘户,采取“宜宽不宜严”的原则及时进行了认定。与过去相比,低保政策有所放宽。现正在落实市里提出的“扩围增效”。

(二)关于免除70岁以上老年人的合作医疗参保费用的问题。协办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复函:目前,居民医保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通过大数法则分散疾病带来的风险,达到风险共担、互助共济的效果。个人承担一定缴费责任,体现了社会保险权利义务相对应的要求。近年来,居民医保基金一直处于紧平衡状态,扩大资助参保范围,还需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支撑能力统筹确定,加上我市对缴费确有困难的老年人已通过医疗救助制度进行资助参保,故现阶段不宜再对特殊群体单独出台新的资助参保政策。

(三)关于适当扩大老年人常见慢性疾病门诊报销的病种问题。协办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复函:我市慢性病种类逐年增加。2016年,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肺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2种疾病新纳入我市特病范围;2020年,阿尔茨海默病、六种重性精神病中的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共4种疾病新纳入特病范围。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医保特殊疾病病种已达24种;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疾病病种已达26种。

(四)关于提高对70岁以上老人的医疗报销比例的问题。协办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复函: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文件规定,国家在基本医疗保障基础上,统一制定特殊人群保障政策,地方不得根据职业、年龄、身份等自行新出台特殊待遇政策。因我市医保政策为市级统筹,按照文件要求,各有关单位不允许再出台超出医保待遇清单范围的制度政策,故我区70岁以上老人的医疗报销待遇均统一按照全市政策执行。

(五)关于对未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80岁以上老年人可采取发放生活补贴等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要的问题。对这类人员目前有以下补贴政策,一是高龄津贴,从20229月起,80-89周岁老年人25//月,其中低保老人在此基础上增发80//月;90-99周岁老年人100//月,其中低保老年人增发20//月;100周岁老年人500//月。二是对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200//月。三是有养老保险金150//月。四是80岁以上老年人到城区街道指定助餐点用餐还有每人每天2元的用餐补贴。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里的统一安排开展老年人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作为基本生活补助的依据。

四、关于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问题。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在我区已基本建成。我区于2013年开始按照市里提出的“千百工程”(全市建10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100个镇街养老服务中心)要求,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019年在“千百工程”基础上提出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覆盖,即在2022年前要实现“一街镇一中心,一社区(村)一站点”的任务要求,我区进一步加强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经过10年的努力,我区现建成街镇级养老服务中心22个(每个镇街一个),社区养老服务站158个,农村互助养老点及分点172个,实现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的全覆盖。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已建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管理,完善设施设备,加强服务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3年5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