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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指南

日期:2023-09-01

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1.办理事项

渝北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2.办理条件

①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②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③家庭消费支出符合相关规定。

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3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4.申请材料

①申请书(手写和制式申请书,需申请人签字并按手印);

②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③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④在校学生需提供在校证明原件;

⑤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⑥房屋属自有产权的提供房管证复印件,属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协议复印件;

⑦拆迁安置或征地农转非人员应提供拆迁安置或农转非的安置协议、房屋补偿费、集体资产分割等有效证明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

⑧就业的应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

⑨领取养老金的应提供养老金证件或有关凭证复印件,有遗属补助金的应提供遗属补助金证明复印件;

⑩夫妻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复印件;

⑪患重病、慢病的提供区级以上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复印件、正式医疗费用发票或费用清单原件;

⑫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5.办理流程

①户主申请——户籍地镇街

②审查受理——镇街社会救助窗口

③调查核实——镇街、村居

④镇街审核——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⑤初审意见公示——镇街、村居(公示期收到举报的重新组织调查或者开展民主评议结束后,再次公示7天)

⑥民政审批——区民政局

⑦长期公示——镇街、村居

⑧发放相关证件及低保金——镇街和金融机构

6.办理时间、地点:工作日9:00-12:00、14:00-18:00,申请人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联系方式:023-88959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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