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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2-00287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2019〕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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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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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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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19-03-12
- [ 发布日期 ]
- 2022-09-21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部分调整优化重庆市渝北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19〕4号)文件精神,部分调整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
二、优化部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原补贴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执行,其中1-11月每人每月83元、12月每人87元优化为每人每月83.34元。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原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执行。
三、执行时间
调整优化后的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重庆市渝北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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