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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1-25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到民政法治建设各领域全过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讲法制度,印发了《2023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认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慈善法》《地名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民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民政政策宣传月”活动,强化普法宣传。三是主动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在年初民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部署,明确了民政工作“法治化”建设目标和措施,细化任务分工,逐项抓好落实,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法治护航重点工作有序推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1. 聚力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法治协作联动。与广安市民政局、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关于开展养老机构食堂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出台激励政策,进一步做好渝北区和广安市的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积极筹备参加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稳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化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强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对社会组织的发展指导和联合监管,完善安全稳定和意识形态工作,强化“网格+镇街+部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打击整治的及时有效性。劝散非法社会组织东望志愿者重庆渝北志愿服务队。二是加强对全区养老机构的全面排查。对全区59家养老机构进行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并建立台账,均未发现存在非法集资的情况。针对养老机构开展保证金专户专项监管工作。召开全区养老机构预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会,并与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区公安分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预收服务费清理整治的通知》联合发文,全面推进养老服务机构保证金押金监管工作。

3. 着力提升政务服务环境。牵头完善57个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压缩“四减”指标,做到电子印章及时签章入库,对9个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集中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按月整改办理件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开展“好差评”14592条。开展专项改革工作,“跨区域通办”办件量为477件,9个“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全部成立了工作专班,4个已经上线运行,办件量为8件。证明事项承诺制我局两个已经得到落实,“一窗综办”得到落实收件出件均在综窗办理。

(三)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落实《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开发布以及备案的工作流程,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坚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8次,重点围绕涉及行政复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方面进行清理,按时清理到期应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向上报备。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存档工作。今年我局共制定5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均按时向上级报备审查,做到有件必备、及时报备和规范报备,严格按照制定流程规范相关材料并进行统一存档。

(四)从源头规范行政决策体系,提升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情况

一是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进基层合法性审核全覆盖,持续深化法律顾问审查制度,对涉及项目建设、党建工作、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等重要事宜,常态化开展法律咨询论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2023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共73份,参与商讨重大涉法事项9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严格落实新提任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决策能力。二是依法严格落实决策程序。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与事后评价制度,凡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加强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督促检查。2023年我局未提案重大行政决策,本部门内部也未进行重大行政决策。三是认真做好全国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工作。积极配合民政部打造全国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协助开展全国民政法治联系点蹲点调研,并参与部分条例意见征集公众,推进民政工作法治化进一步提升。

(五)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方式重塑变革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执法工作。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定期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同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机制,定期召开党委会、行政会,专题研究行政执法工作,就行政执法相关事项等决策进行集体讨论审定。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严格执行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利用6台行政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实时记录。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做到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建立执法案卷管理制度,事后对执法案卷进行了整理归档。三是做好行政处罚公示。将行政处罚结果及时录入“信用重庆”“重庆互联网+监管”和渝北区民政局门户网站。对渝北区内养老机构的行政执法和殡葬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委托公示。2023年区民政局涉及养老领域共有行政处罚6件,其中简易程序2件,一般程序4件。

(六)健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高效情况

1.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局主要领导认真阅读每一件建议提案原件,及时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下发《关于分解2023年区人大建议和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的通知》(渝北民〔202322号),规范办理程序,严格办理时限,专门梳理办理工作时间表,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办理工作井然有序。

2.大力提升行政应诉实效。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2023年我局共有行政应诉案件1件,因当事人撤销诉讼未开庭。

3.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突出养老、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为公开重点,同时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将本区域内殡葬、养老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进行梳理更新。增设“双随机、一公开”栏目,及时公开行政检查信息。印发《渝北区2023年村务公开目录》《渝北区2023年居务公开目录》,并线上线下督促各个村居政务公开情况。

(七)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情况

一是加强养老领域行业监管。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指导养老机构建立完善服务纠纷处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养老服务纠纷处理制度,引导当事人自愿协商解决纠纷,对责任明确、当事人无重大分歧或异议的服务纠纷,可以协商解决。二是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成立了行政调解委员会,设有独立的行政调解工作室,坚持行政调解与行政指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结合,全方位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三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类来信来访者,做好政策解答和说服引导工作。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坚持认真办信、文明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有回音、有落实。全年收到460件信访件,均已回复完毕。

二、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自觉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坚持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民政领域法律、法规普法宣传。三是严格落实民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执法人员严格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面推行执法文书规范模板、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办事,主动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监督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区人代会精神,严格遵守和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民政工作的决议、决定,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民政重点工作情况。邀请区人大代表担任婚姻登记特邀颁证员和救助站特邀监督员。每年向区人大社会建设委汇报工作情况,配合开展考察调研活动。二是认真办理重点民生实事,按时完成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等人大票决重点民生实事办理任务。三是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严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全年无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行为。

(三)切实履行一把手职责,加快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二是全面推动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推广“四张清单”“三事分流”等治理经验,打造“渝北邻聚”治理品牌,社会组织增加到551个,建成 “1+22+N”三级社工服务网络,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取得良性发展。三是推动养老事业快速发展。出台“养老补贴八条”等政策支持体系,完成22个老年人群集聚场所适老化改造,年均开展助餐助浴服务、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线上线下居家养老服务6万余人次。四是加快推进殡仪馆迁建,扩大基本丧葬服务惠民政策覆盖范围,弘扬厚养礼葬、文明丧葬新风正气,全区殡葬管理法治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殡葬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工作人员力量配备不足,法制工作力量不足,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专业人才紧缺。二是法治理念还需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法律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活动的创新不够。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强化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持续推进政务公开,用好“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平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继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法律水平,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加强执法卷宗规范管理。加大执法技术手段运用力度,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三)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扩展普法宣传渠道。认真做好普法教育,抓好每年法治理论考试工作,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普法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策划实施线上线下“谁执法谁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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