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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5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组织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牵头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拟订全区行政区划规划,承办全区行政区划变更、考察论证和申请工作。

(6)负责婚姻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负责殡葬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社会办养老机构,指导镇(街道)管理敬老院。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民政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9)牵头负责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牵头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指导慈善事业和社会捐助工作,指导本地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承担本级福彩公益金管理工作。

(12)牵头负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区民政局内设7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行政审批科(社会组织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养老事业发展科;下属8个单位,分别为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区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中心、区婚姻登记处、区救助管理站、区殡葬管理所、区天合陵园、区殡仪馆、区社会福利中心。

二、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总收入91736754.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504544.42元占34.3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748757元占49.87%、事业收入12683452.68元占13.83%、其他收入1800000元占1.96%。收入较2022年减少19525584.74元,主要是事业收入减少9710546.1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727682.86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总支出91736754.1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21641.41元占47.55%、卫生健康支出支出868465.33元占0.95%、住房保障支出997890.36元占1.09%、其他支出46248757元占50.41%。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19525584.74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840408.12元,项目支出预算少20365992.86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504544.42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04544.42元,比2022年减少2387355.75元。

1.按支出属性说明

(1)基本支出16767314.42元,占53.22%,比2022年增加1012381.25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其中:人员经费13525364.98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53184元、津贴补贴1509948元、奖金3200951元、绩效工资151747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66696.48元、职业年金缴费533348.2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6682.5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0003.38元、住房公积金921462.36元、医疗费89600元、生活补助880017元、医疗费补助66000;公用经费3241949.44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616000元、印刷费13500元、咨询费40000元、水费25500元、电费87000元、邮电费263560元、物业管理费142280元、维修(护)费35000元、租赁费5000元、会议费2000元、培训费41581.64元、公务接待费35000元、劳务费16000元、委托业务费35000元、工会经费86280.64元、福利费92357.1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40624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9650元。

(2)项目支出14737230元,占46.78%,比2022年减少3399710元,主要原因一是压缩了项目预算,二是部分项目纳入政府性基金类预算。主要用于非公党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艾滋病感染儿童保障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补助,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困境儿童、留守妇女购买社工服务,社会组织发展管理,社会救助管理,孤儿助学,婚前医学检查补助,婚姻登记相关费用,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整理经费,婚姻登记及收养法律法规宣传,渝北区婚俗改革试点项目等重点工作。

2.按支出功能科目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3994.46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3994.46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该项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9514637.16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408244.76元,下降4.11%。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用经费人员标准降低。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民政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12648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344920元,下降7.71%。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了经费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3492000元,下降87.47%。主要原因是社会组织管理专项经费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22220元,下降19.64%。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了经费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8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00000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乡社区治理项目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225205.39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447650.55元,下降7.89%。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了经费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66696.4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72448.48元,增加34.3%。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职级及工资情况有所变动,在此基础上养老保险略有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33348.24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36224.24元,增加3.43%。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职级及工资情况有所变动,在此基础上职业年金略有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8027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04187元,增加25.4%。主要原因是退休健康休养费有所增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3年预算数为292000元,与2022年预算数一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殡葬(项)2023年预算数为95040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6068元,增加7.47%。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区殡葬管理所基本支出增加。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37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50000元,增加3.5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级养老事业发展资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24400元,下降69.17%。主要原因是为增加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补助项目资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5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30000元,增加30.95%。主要原因是区救助管理站救助人员费用增加。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流浪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1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10000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20711.33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91169.09元,增加36.1%。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职级及工资情况有所变动,在此基础上行政单位医疗略有增加。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01574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285.2元,增加4.4%。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职级及工资情况有所变动,在此基础上事业单位医疗略有增加。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21462.36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59825.16元,增加64.07%。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预算经费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74875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748757元,比2022年减少8727682.86元,主要原因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减少,主要用于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养老设施建设、孤儿助学、大湾镇红竹敬老院改造升级等。按支出功能科目分: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5722757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8622924.99元,下降15.87%。主要原因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及区级福彩公益金分成减少。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6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04000元,下降80%。主要原因是社工服务市级福彩公益金减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2023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75000元, 比2022年预算增加58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35000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000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了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0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0000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多下达了民政局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经费6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及4个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17837.06元,比2022年减少了466176.18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用经费预算标准降低。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54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70762887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项目33个,金额14737230元)。纳入重点绩效目标评价的项目0个。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 月底,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本级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所属单位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锋     联系电话:023-8601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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