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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5-00156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许准字〔2025〕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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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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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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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5-09-08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9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渝北民许准字〔2025〕71号)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民心社会服务中心:
你单位向本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幸礼。业务范围变更为:为辖区内居民提供1、物业服务;2、家政服务;3、文化传媒服务;4、环境整治服务;5、提供咨询及能力建设服务,开展社区邻里互助和社会关爱活动,承接政府购买的各类社工服务项目。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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