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办理结果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5-00078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许准字〔2025〕36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5-04-18 
    • [ 发布日期 ]
    • 2025-04-21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渝北民许准字〔2025〕36号)

重庆市渝北区格兰云天康复保健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向本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胡大群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

20254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