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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3-0001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1-19 
    • [ 发布日期 ]
    • 2023-01-30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渝北民许准字[2023]5号)

重庆市渝北区两路欧文外国语培训学校: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申请登记,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

一、准予你单位注销登记。

二、你单位已注销完成,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本、副本、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我单位已收回。不得继续以重庆市渝北区两路欧文外国语培训学校名义开展活动。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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