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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3-00005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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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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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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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1-05
- [ 发布日期 ]
- 2023-01-05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渝北民许准字[2023]1号)
重庆市渝北区正蒙青年文化促进中心: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变更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发布)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
一、准予业务范围变更为:(一)开展青年文化、青年教育及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二)开展青年传统文化交流、培训服务:(三)助残服务;(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公益推广;(五)开展乡村振兴服务;(六)承接政府的委托事项和政府购买服务。
二、望你单位加强管理,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章程的规定开展活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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