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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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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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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5-09-18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8
重庆市渝北区林业局关于政策性公益林受灾害理赔有关事宜的通知
渝北林〔2025〕91号
重庆市渝北区林业局
关于政策性公益林受灾害理赔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
为了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充分发挥森林保险在林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受灾害保险林木的权利人及时得到理赔,快速恢复林业生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已参保范围及对象
区内公益林林木均在参保范围内,由公益林林木所有人或者经营权人申报。
二、 保险责任理赔事项
1. 在2025年度保险期限内,因火灾、林业有害生物、暴雨、暴风、洪水、泥石流、冰冻、冰雹、霜冻、台风、暴雪、掩埋等造成保险林木流失、主干折断、倒伏或死亡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林木或防止火灾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林木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三、 理赔流程
1. 报案。当灾害发生后,林木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向保险公司报案,拨打电话95518,说明受灾害林木原因、地址、面积及株数,并采取必要施救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 查勘。保险公司在48小时内对受灾害林木进行查勘。
3. 定损。保险公司将定损情况告之申请人,若无异议,进行理赔,有异议,需协商处理或者诉讼。
4. 理赔。森林保险理赔申请人需提供经营执照或法人身份证及银行账户账号一致。保险公司直接理赔到单位或个人账户。
四、 其他事项
在森林遭受损失后,按照以上理赔流程及时报案并配合相关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区天保中心,联系人:陈帮平,办公电话:67818907,手机:13996158282
特此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林业局
2025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