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 11500112450530121M/2025-0015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林业局
-
- [ 生成日期 ]
- 2025-04-08
- [ 发布日期 ]
- 2025-04-08
重庆市渝北区林业局 关于印发林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通知
渝北林〔2025〕41号
重庆市渝北区林业局
关于印发林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通知》(渝安委〔2025〕9号)文件要求,从即日起至2025年5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林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 工作目标
通过百日行动,各科室、单位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牢固,消减重大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严控森林火灾,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 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5月底。
三、 工作任务
(一)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渝北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将百日行动作为近期安全生产重要任务,细化部署、跟进指导、实时调度,细化规范监管科室的监管事项,形成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责任一贯到底的工作推进格局。着力研究解决下属单位及内设机构职责不清、推诿扯皮、责任“真空”等问题。将“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到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岗位,督促行业领域监管责任及百日行动任务落实到最后一米、最后一人,推动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落实安全生产法定七条职责,组织开展日、周、月定期排查,推动全员安全责任落实落细。
(二)广泛学习宣传。2024年12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重新印发了《林草行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下简称)。该《标准》在原有标准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是准确认定林草行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指导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依据,学好用好《标准》是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有效防范林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保障。要把学习《标准》作为全体干部职工、从业人员的必修课,在4月底前组织各科室、单位开展一次《标准》集中培训,大力营造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的学习氛围,让《标准》真正入脑入心。通过学习培训,着力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查不出、不会查、不愿查、不敢查”等问题,实现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 100%,国务院安委会、市安委会交办的突出问题隐患实地核查率 100%,自查、发现和化解重大事故隐患能力不断提高。
(三)全面排查整治。要时刻紧绷“安全弦”,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当成“铁标尺”,通过自身找、群众提、专家查等方式,精准排查风险隐患,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效,推动各方将事故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要结合行业特点和现阶段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排查清单,将营造林作业、有害生物防治、木竹材采伐、野外调查监测和大型、凶猛、有毒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公众展示场所作为排查重点,特别要加强重要时段和高火险天气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全面反复清理排查森林火灾风险高的重点区域、重点设施、重点单位,严防重大森林火灾发生。要通过视频监控、明查暗访、现场查验、座谈询问等方式,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问题开展深度排查,排查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台账,实施闭环管控,推动实现盲区、死角、隐患“三个不留”。要广泛发动群众,加强 12350举报奖励机制宣传落实,公布举报奖励电话、信箱。
(四)严格监管执法。 各“一岗双责”职责科室,要认真按照林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做到“日周月”监管检查,即:科室每日开展检查执法或联合执法,分管负责人每周带队开展检查执法,主要负责人每月开展示范检查执法。要坚持“自查自报自改不处”原则,对发现的隐患表面整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的依法严查快办,尤其是上级交办而不整改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对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坚决做到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失职的主要负责人“一案双处”和对生产经营单位及监管责任人“一案双查”,严格实施“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管控野外火源。当前,我区已发布《禁火令》,要把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作为百日行动的重要抓手。重点治理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其他生产性、非生产性用火等,严防森林防火区内的各种用火行为危及森林资源安全。森林防火期内如遇三级及以上森林火险天气,林场护林员要全员上岗,全区域巡查,做好火种收缴和劝告提醒等工作。要全面管控林区祭祀用火,做好宣传教育,转变传统观念,采取集中设置祭祀台、购买鲜花置换火烛等方式祭祀,最大限度避免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
(六)强化基础保障。按照“维护与新建相结合,改造与升级相结合,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总体思想,抓好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域治理项目建设,持续完善森林防火检查站、森林防火标碑牌、森林防火蓄水箱和智能预警监控系统,改造升级森林防火阻隔体系,提升森林防火技能和物资装备等,不断加强森林火灾预防综合治理能力。
(七)做好值守准备。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按照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一旦发现火情,值班人员和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力扑救,最大限度地减轻火灾损失,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八)林业安全生产。各科室、单位要按照《渝北区林业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要求,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职责领域内涉林事项和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监督指导,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林业项目生产安全。
(九)开展指导帮扶。要组织有关力量及专家深入重点企业单位和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点位,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精准指导帮扶。对诊断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指导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提供专业支持,提升发现、解决问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对百日行动工作的指导督促,坚持每周过问、每月暗访调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统筹协调,着力解决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分管负责人要细化办法措施、把握重点关键、带头督促推进;要及时制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细化措施,部署落实。同时公布林业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为:67821123,接受森林防火及林业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的举报。
(二)切实履职到位。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干部在现场。对不重视本次行动、工作措施落实不及时、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不治理等情况的科室、单位及责任人,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手段推进工作。对推进不力或存在重大问题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开展追责问责。
(三)加强信息沟通。各责任单位(科室)要密切配合,保持信息畅通,每月的10日、25日下班前报送百日行动推进情况(报送邮箱:97639180@qq. com)。
附件:渝北区林业安全百日行动落实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渝北区林业局
2025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渝北区林业安全百日行动落实情况统计表 | ||||||||||||||||
|
填报单位: |
填报人: |
报送时间: |
||||||||||||||
|
一、责任落实情况 |
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动态清零情况 |
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隐患情况 | ||||||||||||||
|
1.是否细化工作措施 |
2.调度百日行动次数 |
指导帮扶情况 |
培训情况 |
7.检查单位数 |
8.排查 |
9.已整改 |
10.逾期隐患数 |
11.重大事故隐患数 |
12.已整改 |
13.监管对象自查重大事故隐患数 |
执法处罚情况 |
16.火灾 防控 |
17.其他 | |||
|
3.指导帮扶次数 |
4.帮扶对象家次 |
5.组织培训次数 |
6.监管对象 |
14.处罚家次 |
15.罚款 | |||||||||||
|
填报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