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林业局关于《重庆市渝北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为切实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有效打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违法行为,结合我区实际并咨询了法律顾问意见后,重庆市渝北区林业局制定了《重庆市渝北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背景意义
我区是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林是全区主要的森林资源,涉及的地域广、群众多。奖励办法的实施,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依法惩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态势,确保全区森林健康及生态安全。
二、制定依据
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重庆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等灾害联防联治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重庆市植物检疫条例》、《重庆市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的通知》(渝林办〔2018〕46号)、《重庆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渝森防函〔2020〕11号)制定本办法。
三、举报范围
凡在重庆市渝北区辖区范围内有违反《重庆市渝北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的违反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举报。
四、举报要求
举报时要有明确的被举报人或企业,并尽量提供举报对象的详细情况及具体违法事实或初步证据。
五、资金保障
奖励资金从已安排的松材线虫病防治资金统筹解决,举报受理单位负责审核举报奖励兑现数据真实性,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