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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林业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04-17 
    • [ 发布日期 ]
    • 2024-04-25 

重庆市渝北区林业局 关于区人大十九届第四次会议第41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重庆市渝北区林业局   

关于区人大届第次会议第41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王心玉代表:

您在区人大第十九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珍稀濒危中药材保护和种植的建议》(第414号)收悉。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所提的三条建议,对推进全区林草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我局将认真采纳并在工作中加以落实。现将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渝北区2020年度森林资源专项调查报告》,我区林地面积59515.54公顷,占幅员面积40.85%;森林面积53226.63公顷,森林覆盖率为39.16%(含四旁资源折算面积)。森林资源规模体量较大,植被类型丰富,分布有大量野生药用植物,如黄连、金银花、青蒿、木香等,为我区发展林下中药材提供了重要的种质资源。

正如您的建议所言,地道药材对弘扬我国传统中医药事业十分重要。林下种植中药材,既有利于保护林地,而且质量好,药效高。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充分发挥林下种植中药材的优势,合理布局,从药材道地性和产区道地性提升中药材质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中药材种植扶持力度。在不破坏森林资源的情况下,允许林下种植中药材使用林地。

二、大力推进规模发展中药材产业。结合国土绿化、国家储备林建设、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等林业重点工程,鼓励在适宜的立地条件下,结合中药材的生境要求,适地适品种,适度规模发展林下中药材。

三、加强科技支撑力度,积极宣传林下中药材种植。加大科技服务力度,扎实推进“科技人员下乡活动”,增加中药材产量和药效。

再次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支持。此复函已经区林业局局长曾丽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林业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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