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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野生动物救护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1-27

各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社会各单位:

为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物多样性建设,救护受伤、遗弃的野生动物,根据《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野生动物救护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救护单位

(一)龙山街道、龙溪街道、龙塔街道地区救护单位为重庆市动物园,地址: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一村1号,联系电话:68433794,68422285。

(二)其余地区救护单位为重庆市鳄鱼养殖中心,地址:渝北区宝石路106号,联系电话:15310239288,18908389288。

二、救护流程

(一)龙山街道、龙溪街道、龙塔街道地区由救助人拨打联系电话,送到重庆市动物园,作好相关移交登记。

(二)其余地区由救助人拨打联系电话,送到重庆市鳄鱼养殖中心,并作好相关移交登记。

(三)确需现场猎捕野生动物的,请与区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支队联系,电话:67829899。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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