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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科技局 
    • [ 生成日期 ]
    • 2021-06-15 
    • [ 发布日期 ]
    • 2021-06-15 

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关于宣布渝北科委〔2017〕81号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结合工作实际,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局起草了关于宣布渝北科委〔201781号规范性文件失效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双龙大道153号(邮编:401120)。来信请注明“《关于宣布渝北科委〔2017〕81号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69177351@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

附件:1. 关于宣布渝北科委〔2017〕81号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 关于《关于宣布渝北科委〔2017〕81号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关于宣布渝北科委〔2017〕81号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有关规定,对《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修订〈渝北区众创空间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北科委〔2017〕81号)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X月X日

附件2

关于《关于宣布渝北科委〔2017〕81号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渝北区科技局起草了《关于宣布渝北科委〔2017〕81号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和开展工作的连续性,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位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情况,对我局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调整。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二、文件主要内容

对1件文件进行宣布失效,文件及理由如下:

1.拟宣布《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修订〈渝北区众创空间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北科委〔2017〕81号)失效,原因是原文件已过适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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