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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5 

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4.负责编制和实施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基地计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科技金融结合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科技资源共享和科技金融结合。

5.制订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孵化基地等科技型园区建设,组织推荐高新技术企业上市。

6.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8.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指导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区属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9.负责科技经费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区属科研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10.牵头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推荐市区科技顾问团候选人,负责全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11.负责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及科技兴贸等工作,拟订科普规划和政策,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软科学研究、科技信息、科技宣传和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科技期刊、科技档案的管理工作。

12.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引进科技智力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构成

渝北区科学技术局内设3个科室,分别为研发与平台建设科、科技服务科和办公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5,884,746.8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84,746.87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 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38,654,517.54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区政府要求,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过紧日子,减少经费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5,884,746.87 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5,884,746.87 元,科学技术支出25,049,441.1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16,091.68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50,388.20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68,825.84 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38,654,517.54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34,512.46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8,520,005.08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84,746.87 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84,746.87元,比2022年减少38,654,517.54 元。其中:基本支出2,854,751.95元,比2022年减少134,512.46 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区政府要求,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过紧日子,减少经费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基本工资、津补贴、养老金、医保、年金等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029,994.92 元,比2022年减少38,520,005.08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区政府要求,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过紧日子,减少经费预算。主要用于科技创新政策、科技创新服务、科技特派员、外国专家费等重点工作。

区科技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8,000.00元,比2022年减少9,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2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3,000.00元,比2022年减少9,000.00元,主要是政策原因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00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比2022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置车辆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14,284.58元,比上年减少78,802.84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区政府要求,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过紧日子,减少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029,994.92 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曾陈英   联系方式:023-67808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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