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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6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按照惯例,制定了《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全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谋划计划和安排部署。二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针对社会关注关切的教育重点热点焦点问题,如招生入学、双减政策、学生资助及职称评定、教师招聘、教育改革等教育方面信息,及时准确进行政务公开。2023年,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55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84条,国家级、市区级的纸媒(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电视(中央电视台等)、报刊杂志(半月谈等)、电台(重庆之声等)、新媒体(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社客户端、人民网等)宣传报道2167条次。三是在拟定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前,通过网站进行公示,广泛收集并吸纳群众意见,并在出台后,通过文字或者图文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全年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个,并配发文字和图文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规范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流程,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和回复情况台账管理。全年共接收并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未出现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根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的通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进一步做好区政府政策性文件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知要求,建立本机关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政策解读、信息发布、回应关切、归档等全流程机制。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三级审核制度,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三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并进行政策解读,本年度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废止0件,现行有效文件共5.

     (四)平台建设情况。以区教委门户网站、区教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为主要载体,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动态更新栏目内容。积极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渠道,全年接听电话4300余个,通过公开信箱、问政平台、留言板等渠道回复群众各类咨询、建议或投诉2178件,积极回兴群众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配齐专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3名;二是加强宣传培训,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线上学和线下学相结合的方式,全年参加上级培训2次,召开机关专题学习会1次,职工学习会组织培训1次;四是合理编制政务公开预算,给予政务公开工作财务保障。五是严格对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年度考核及第三方评估指标,层层压紧压实相关人员责任并纳入年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6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仍需加强,对现行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文件解读方式较为单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合力尚未形成,整合系统资源、统筹谋划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提升。

     (二)改进的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文件的深度解读,丰富和创新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充分汇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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