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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相关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及市教委、渝北区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特编制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至2022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聚焦关切,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制定了《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全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谋划、规划和计划。二是聚焦社会关注的教育重点热点焦点问题,如招生入学、“双减”政策、疫情防控、学生资助及职称评定、教师招聘等信息,及时准确进行政务公开,丰富和更新教育类问答库,疑释解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三是更新渝北区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全面梳理了目录一级事项10个,二级事项34个,并及时进行了公开。四是在拟定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前,通过网站进行公示,广泛收集并吸纳群众意见,并在出台后,通过文字或者图文方式做好政策解读。2022年,通过网站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1个。五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年通过区教委网站、渝北教育微信公众号以及重庆日报、渝北时报等主流媒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或者刊发教育新闻1800余篇。

     (二)持续规范,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流程,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和回复情况台账管理。全年共接收并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14件,未出现复议、诉讼情况。

     (三)强化管理,提升政信息质量。一是严格按照《渝北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等公文属性进行准确认定。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内容审核把关,围绕财务预决算、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学生管理、教师管理、行政审批及教育资助重点领域、群众关注的热点事项,通过多种途径及方式及时主动公开。三是梳理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完善“渝快办”建设。四是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政策,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丰富了解读形式,文字解读外,今年新增了图文解读的形式

     (四)畅通渠道,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网站主阵地建设,形成以网站为主,微信公众号及其他纸质媒体为辅的平台格局多角度、多方位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利用公开电话、信箱等各种交流平台,加强政民互动,及时主动回应群众关注关切,全年回复公开信息箱件179个,回复网民咨询留言620个,通过电话、现场咨询等方式回应群众咨询建议逾3000个。

    (五)完善体制,增强监督保障。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今年,我委新增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一名,进一步充实了我委政务公开力量。同时,利用分级分类的方式,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增强了机关人员政务公开素养,提升了专业水平。二是合理编制政务预算,给予政务公开工作财务保障。三是严格对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层层压紧压实相关人员责任并纳入年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1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项目和内容和还需要挖掘和优化,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需要丰富和多样化,目前仅限于文字和图文方式。

     (二)2023年改进工作措施

       一是多渠道了解和收集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结合有关政策,从深度、广度方面下功夫,挖掘和拓展更多信息公开的项目和内容,切实做细做优主动公开工作。二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拓展解读方式,以更丰富更生动更有趣更通俗方式呈现给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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