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特殊情况,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①符合“三对口”条件,迁入户籍未满1年的适龄儿童、少年;
②符合“三对口”条件,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份额未达51%的适龄儿童、少年;
③2018年8月1日起,在重庆市第八中学校、渝北区数据谷中学校、渝北区巴蜀小学校、渝北区空港新城人和街小学校招生范围内,迁户入住未满五周年的二手房业主子女以及因婚姻变化新迁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
④2021年6月10日起,在渝北区两江小学校、重庆市渝北中学校及部分“民转公”学校(重庆市两江人民小学校、重庆市渝北区首地人和街小学校、重庆市南开两江中学校、重庆皇冠实验中学校)招生范围内,迁户入住未满五周年的二手房业主子女以及因婚姻变化新迁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
⑤2024年5月20日起,新划入重庆市南开两江中学校招生范围内,迁户入住未满五周年的二手房业主子女以及因婚姻变化新迁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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