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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项目如何办理?

日期:2021-12-22

     (1)每年秋季学期开学时,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并递交相关印证资料(受助学生及监护人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负责),填写《渝北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2)学校初审、公示。(3)区民政、残联区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核。(4)区教委、区财政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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