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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450511511J/2025-00044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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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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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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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5-06-06
- [ 发布日期 ]
- 2025-06-06
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各学校要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专门学校学生学籍保留原对应学校。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国际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范围,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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