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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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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2-12-03
- [ 发布日期 ]
- 2022-12-04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渝北教发〔2022〕312号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育系统2022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职改发〔2022〕5号)、《重庆市渝北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区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北职改办 〔2022〕78号)、《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全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北教发〔2016年〕243号)要求,结合全区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开展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我区教育事业单位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在编人员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报)。离退休人员(以申报人身份证为准)不得参加职称评审。鼓励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积极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教育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按相应申报条件执行(详见附件1)。
二、申报名额
各学校(单位)应在区教委下达的指标(《2022年职称申报控制指标限额表》附件1,另行下发)限额内申报推荐。
三、时间安排
各学校(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一)2022年12月12日前报送中小学副高级教师、中职教师系列、教育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等申报材料。
(二)2022年12月20日前(暂定)报送中小学中初级教师申报材料。
具体安排详见《2022年渝北区教育系统职称申报工作日程安排一览表》(附件9)。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的指导下,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材料并申报,准确填写《重庆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和《重庆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4)。高级及以上职称实行网络申报评审,申报人须经单位同意,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https://jzg.emis.cq.cn:8082/selfservice/index),向所在单位申报,并按相关规定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须对申报材料(含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电子件)的真实、可信、准确、齐备负责,实行网络申报的,须确保网上提交电子件清晰可辨,且与纸质件一致。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清晰的,各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员,在限定时间内一次性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
各单位应结合申报人考核及履职情况择优推荐。
各单位须将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网上申报的由市教师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和有关佐证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未经公示的人员不得推荐,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上报(上传)。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评审材料,须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五、申报材料
(一)《重庆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4)。纸质件一式两份,网络申报的由系统自动生成,用A3对折按A4纸样装订。
(二)《重庆市级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附件5)。纸质件一式一份,同时电子档以Excel格式传指定邮箱,网络申报的由系统自动生成打印,不需传电子文档。
(三)单位推荐报告。纸质件一份,包括学校推荐情况、推荐程序以及公示情况等方面内容。
(四)佐证材料。包括基本资格、业绩及其他有关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所有复印件须具备以下“五要素”:“与原件相符、已核属实”字样、单位经办人、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实行网络申报的,单位审签完成后再彩扫上传。
资历、经历、工作量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从本人相关档案中查证并出具印证资料,需到其他单位提取佐证的也应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前往取证。《职称申报必备经历核查表》(附件7)和《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量核查表》(附件8)需公示无异议;近5年(注:截止申报之日满5周年)的听课笔记原件和任教学科课程表须经单位分管部门(教导处)审核确认。
申报人应提交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代表作和标志性成果;论文(著作),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著作除外)、版权页的复印件;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强化诚信承诺责任制,由申报人承诺所填学历学位信息真实,所在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申报材料经审查合格后,除评审表、送审名册以及单位推荐报告外,其余申报材料依序分类成册,一人一袋,整齐规范。
01类 基本资格类
02类 师德师风、年度考核
03类 业绩类(教育、教学、科研)
04类 优先、破格及其他佐证
六、纪律要求
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绿色通道”评定)只能申报一次职称,且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 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进行处理。
七、有关事项
(一)关于择优推荐。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着力破除“五唯”,突出代表作和标志性成果评价,更加注重师德师风和立德树人表现,以教育教学、人才培养业绩贡献为重点,提高综合评价质量。各校制定的职称考评择优推荐工作方案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区教委备案。
(二)关于培训和指导。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职称政策,加强对申报人员的培训与指导。组建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小组,由单位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3至5人),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工作。凡与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应当申请回避。
(三)关于截止时间。申报人员任职时间及中小学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合格证有效期的计算截止2022年12月31日。
(四)关于破格申报。破格申报人员无须再单独提前送审,按规定填写《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附件6),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送。除高校、研究系列外,其他系列均取消论文破格申报条件。
(五)关于几类人员职称申报。
1.援外援藏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资历符合援外援藏管理规定有关职称晋升政策的,仍可通过下半年的正常渠道进行职称申报。按照《关于援藏干部管理的若干意见(暂行)》精神,援藏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按规定免外语计算机考试、教学水平考评,减免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学分),在藏期间业务工作总结和有关技术报告可作为职称申报论文对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可提前2年(援藏期为1.5年)或3年(援藏期为3年),学历放宽到大专。
2.全职参与脱贫攻坚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推进全市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渝人社发〔2019〕44号)精神,对全职参与脱贫攻坚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市和区县属单位选派到农村乡镇全职工作1年及以上的乡村振兴专业技术人才,选派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职称评审对外语、计算机、论文和继续教育可不作要求,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3.中小学专(兼)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重庆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教人〔2014〕50号)执行。
4.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对照申报条件积极申报,各民办学校要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六)材料归档要求。在区职改办下发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通知后,各有关单位应按区教委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领回评审表格,逾期未领,如有遗失,责任自负。各单位应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与职称任职资格通知一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单位文书档案,并于1个月内同步更新教师在全国教师管理系统的相应信息。
(七)职称证书办理。全面启用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办理纸质证书。申报人可通过“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直接下载打印通过全市统一网报系统取得的职称电子证书;教育、卫生专项网报系统评审通过人员的职称电子证书,通过系统数据接口传输至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生成,证书生成后个人可登陆平台进行下载打印。
(八)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费分别为420元/人、240元/人,120元/人。
联系人及电话:刘彦(区教委人事科9201室),67815472,电子邮箱376831659@qq.com。
附件:
1.2022年职称申报控制指标限额表(另行下发)
2.教育系统有关系列职称申报条件
3.重庆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4.重庆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5.重庆市 级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
6.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
7.职称申报必备经历核查表
8.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量核查表
9.2022年渝北区教育系统职称申报工作日程安排一览表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12月3日
附件2 |
||||
教育系统有关系列职称申报条件 | ||||
职称系列 |
相关政策文件 |
文号 | ||
中小学教师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16〕99号 | ||
中职教师 |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
渝职改办〔2009〕168号 | ||
教育研究 |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系统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 |
渝职改办〔2013〕107号 | ||
实验技术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实验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通知 |
渝人社发〔2016〕161号 |
附件3
重庆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所在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人姓名 |
所在单位 |
||||
申报人 联系电话 |
现职称 |
||||
申报职称 |
申报评审 专业(学科) |
||||
01 |
重庆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原件(A3对折A4样装订) |
2份 | |||
02 |
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水平考评等级证、职称资格证等复印件 |
份 | |||
03 |
资历(岗位任职年限,含首聘尾佐证)复印件 |
份 | |||
04 |
经历(含学管和乡薄)、工作量等复印件。(含附件6、7原件) |
份 | |||
05 |
师德师风复印件 |
份 | |||
06 |
年度考核复印件 |
份 | |||
07 |
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复印件 |
份 | |||
08 |
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原件 |
份 | |||
09 |
业绩类材料复印件(按教育、教学、科研分类依序成册) |
份 | |||
10 |
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 |
1份 | |||
备注 |
以上材料须严格按以下步骤完成后用档案袋封装: 单位初审→个人材料原件复印件集中展示3个工作日→单位在经展示无异议的复印件上签注审核意见即“三要素”;实行网络申报的三签后彩扫→制作PDF件(命名)→准确上传系统,完成网络填报→单位网审提交→自动生成并打印《评审表》;《评审表》完整版及相应佐证材料、送审名册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负责人在《评审表》上签注意见加盖单位鲜章→用档案袋规范装袋,袋面张贴《重庆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清单》→单位派经办人送审上报!(特别提醒:由于今年申报推荐时间非常紧促,材料展示和拟推荐公示可同步进行!) |
附件4
重庆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单位类型:
现任职称:
申报职称:
申报学科:
申报类别:□正常申报 □破格申报
□转评 □多评
□基层定向 □重新确认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制
2019年修订版
填表须知
1.本表供申报评审职称使用,填写内容须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认可;
2.本表一律双面打印A3对折A4样装订;(“评审审批情况”页各项内容必须完整打印在同一页纸上),签名、签章必须亲笔签署或盖签名章,内容要具体、真实;
3.本表所有内容要求逐一填写、无一遗漏,没有的须填写“无”;
4. “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均须填写到具体日期,如:1978.7.12;
5.“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及任职时间”填写现有职称名称及取得时间,如:一级教师、2010.10
6.“学历教育经历”含攻读学历、学位经历,从高中(中专)起填,填写时在“学历层次”中载明所取得的学历、学位;
7.“单位审核推荐意见”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
8. 本表所填写内容,包括资格、业绩、成果、获奖及其他均须提供印证材料。
诚信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申报评审工作通知的有关事宜,承诺符合申报条件、按规定程序申报,所填写、提供的职称申报材料(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真实、准确,如有任何不实、弄虚作假或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愿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诚信情况说明
兹有 同志系本单位职工,申报材料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符合申报条件和相关政策规定。
(取得现资格以来申报人工作中或职称申报评审中如曾出现下列情况,请在选项前打√□论著一稿多投;□抄袭剽窃论著;□冒用他人项目或名义;□冒用他人业绩工作成果;□业绩成果造假;□利用职务之便占用他人成果;□因工作过失受到通报;□工程质量事故;□安全责任事故;□医疗责任事故;□严重医患纠纷;□教学事故;□严重失职渎职;□前述事故出现伤亡;□违反程序申报;□违规挂靠、兼职申报;其他情况: )
并就上述过错的具体情形作简要文字说明: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基本资格
姓 名 |
现名 |
性别 |
民族 |
两寸免冠彩照 | ||||||||||||||||
曾用名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码 |
身体状况 |
|||||||||||||||||||
参加工作时间 |
教龄 |
|||||||||||||||||||
最 高 学 历学位 |
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制 |
学历 |
证书号 |
查验人签字 | |||||||||||||
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制 |
学位 |
证书号 |
查验人签字 | ||||||||||||||
年度考核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查验人签字 | ||||||||||||||
是否校级管理人员 |
选择:1否2校级正职 3校级副职 |
是否全科教师 |
选择:1是 2否 | |||||||||||||||||
教师资格种类 |
教学水平考评等级 |
选择:1优秀2合格 | ||||||||||||||||||
现任教学科 |
任现职以来 现任教学科相关的任教年限 |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取得资格时间 |
|||||||||||||||||||
聘任现职时间 |
||||||||||||||||||||
特级教师任职时间 |
参加何种社会、学术团体,任何种职务 |
|||||||||||||||||||
乡村任教经历(起止时间) |
起止 |
年限 |
||||||||||||||||||
学生教育管理经历(起止时间) |
起止 |
年限 |
||||||||||||||||||
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学时年平均量及总量 |
是否合格 |
|||||||||||||||||||
任现职以来是否完成规定的基本工作量 |
选择:1是 2否 | |||||||||||||||||||
师德师风(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情况) |
||||||||||||||||||||
是否具备优先 |
符合何款优先条件 |
|||||||||||||||||||
是否具备破格 |
符合何款破格条件 |
学历教育经历
起止时间 |
毕业学校及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为准) |
学历学位 |
证书号 |
查验人 |
工作经历
(含支教、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 |
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 (任教学科) |
职务 |
查验人 |
学习培训经历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分类填写)
起止时间 |
专业或主要内容 |
学习地点 |
证明人 |
本人工作总结
(包括师德师风、教育业绩、教学业绩、科研成果及应用转化等方面)
本人签字: |
取得现任资格以来工作量情况登记
取得现任资格以来任教基本情况(填近5年) |
学年度 |
任教学科 |
年级 |
班 |
周授课节数 |
听课节数 |
查验人 |
年月至年月 |
|||||||
年月至年月 |
|||||||
年月至年月 |
|||||||
年月至年月 |
|||||||
年月至年月 |
|||||||
工 作 量 |
取得现任资格以来课堂教学工作量共计:课时,年均:课时。 | ||||||
取得现任资格以来听课节次共计:节次,年均:节次。 |
取得现任资格以来教育业绩情况登记
学生教育管理 |
表彰 奖励 情况 |
时间 |
管理班级或团队 |
表彰奖励内容 |
本人作用 |
级别 | |||||||||||||||||
交流管理经验情况 |
时间 |
交流管理经验主要内容 |
本人作用 |
交流范围 | |||||||||||||||||||
指导教师 |
时间 |
指导对象 |
指导内容 |
取得成绩(效果) | |||||||||||||||||||
取得现任资格以来教学业绩情况登记 |
|||||||||||||||||||||||
业绩项目(条件) |
业绩情况 |
||||||||||||||||||||||
教学效果 |
|||||||||||||||||||||||
优质课 |
|||||||||||||||||||||||
命题与监测 |
|||||||||||||||||||||||
教研交流 |
|||||||||||||||||||||||
指导教师 |
|||||||||||||||||||||||
开设选修课或综合实践活动课 |
|||||||||||||||||||||||
取得现任资格以来科研业绩情况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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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著作)发表 |
|||||||||||||||||||||||
时间 |
论(著)文名称 |
刊物名称、 |
刊号 |
本人作用 (独著、合著) |
作者人数 |
本人排名 |
本人撰写字数或章节 |
||||||||||||||||
论文(著作)获奖 |
|||||||||||||||||||||||
时间 |
论文(著)名称 |
颁奖单位 |
获奖等次 |
获奖级别 |
|||||||||||||||||||
课题(项目、成果)研究 |
|||||||||||||||||||||||
起止时间 |
课题(项目)名称 |
课题(项目)来源 |
参与总人数 |
本人作用和排名 |
是否结题题 |
||||||||||||||||||
教育行政管理能力 |
|||||||||||||||||||||||
学术任职资格和荣誉 |
|||||||||||||||||||||||
其他 |
|||||||||||||||||||||||
取得现任资格以来行业联系情况登记(仅限中职教师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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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业联系能力情况 |
||||||||||||||||||||||
1.完成行业实践任务 |
|||||||||||||||||||||||
2.组织指导学生实习 |
|||||||||||||||||||||||
3.承担企业培训任务 |
|||||||||||||||||||||||
4.参加学校课改情况 |
|||||||||||||||||||||||
5.撰写发表报告并获表彰 |
|||||||||||||||||||||||
6.行业学会任职 |
推荐情况
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意见 | ||||||||
符合申报程序,材料真实有效,经公示,无异议。 单位纪检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
已审核,属实,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 |||||||
单位推荐组织 表决结果 |
总人数 |
参加人数 |
同意人数 |
不同意人数 |
是否同意推荐 | |||
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审批意见 | ||||||||
区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意 见 |
同意申报 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
区 人 事 职 改 部 门 意 见 |
同意送评 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
评审情况
学科(专业)组或主审人意见 |
总人数 |
参加人数 |
表决结果 |
是否同意推荐 | ||||||
赞成人数 |
反对人数 |
|||||||||
同意推荐 学科(专业)组组长或主审人签字: 年月日 | ||||||||||
评委 会 意 见 |
总人数 |
参加人数 |
表决结果 |
是否通过 | ||||||
赞成人数 |
反对人数 |
|||||||||
经评审,同志□符合□不符合任职条件。 公章 主任委员签字:年月日 | ||||||||||
核准部门意见 |
同意评委会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
附件5
重庆市级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
填报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系列:专业组别:填报人及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
经集中公示无异议,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单位 |
行政职务 |
学历学位 |
何年何校何专业毕业 |
参加工作时间 |
现专业技术资格及取得时间 |
申报何专业技术资格 |
申报学科 |
教学水平考评等级 |
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
备注 |
填表说明:“转评”“多评”“破格”“基层定向”“重新确认”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注明。
附件6
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
最高学历 |
学位 |
何时何校 何专业毕业 |
||||||
何时取得何 专业职称 |
破格申报 职称 |
|||||||
满足何条破格条件 |
符合《×××××申报评审条件》(渝职改办〔××××〕×××号)第×条第×款。 | |||||||
符合破格条件的佐证业绩成果 |
||||||||
所在单位 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区县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
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说明 |
本表须提交一式2份,并附相关破格材料2份。审核部门留存1份,进入申报材料1份。 |
附件7
职称申报必备经历核查表
姓名 |
工作单位 |
||||||||
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 | |||||||||
起止时间 |
所在单位 |
班、团、队 |
本人作用 |
年限 |
查验人签字 | ||||
乡村学校任教经历 | |||||||||
起止时间 |
所在单位名称 |
班级 |
任教学科 |
合计年限 |
查验人签字 | ||||
单位审查 意见 |
XXX同志学生教育管理时长___年,乡村任教时长_ _年,薄弱学校任教时长年,情况属实。 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 | ||||||||
公示 情况 |
XXX同志学生教育管理时长__ _年,乡村任教经历时长年,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时长年,经集中公示无异议,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单位纪检签字:单位负责人: (盖章)(盖章)年月日 |
注:表中查验人、经办人、单位纪检、单位负责人和单位审查意见须手签。
附件8
姓名 |
单位 |
任教学科 |
||||||||||
近5年教学工作量(课时量)情况 | ||||||||||||
学年度 |
所在单位名称 |
任教班级 |
任教学科 |
周课时量 |
查验人签字 | |||||||
近5年实际完成听课节数 | ||||||||||||
学年度 |
听课节次 |
教务处确认节次 |
合计节次 |
查验人签字 | ||||||||
近5年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情况 | ||||||||||||
学年度 |
工作内容 |
查验人签字 | ||||||||||
单位审查 意见 |
XX教师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年均听课节数节。 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盖章)年月日 | |||||||||||
公示情况 |
XX教师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年均听课节数节,经集中公示无异议,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单位纪检:单位负责人:(盖章)年月日 |
注:表中查验人、经办人、单位负责人和单位审查意见须手签。
附件9 |
2022年渝北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日程安排一览表
工作日程 |
事项及要求 |
2022年12月5日前 |
各单位完成推荐方案报备(已报备的不再重复报备,有变动的需重新报备)。 |
2022年12月8日前 |
各单位完成申报高级职称网上提名,信息管理员完成提名人员所有信息维护;可同步进行材料展示与推荐公示。 |
2022年12月12日之前 |
各单位完成高级申报材料的网审并推荐提交。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规范,确保纸质件与电子件一致! |
2022年12月13-15日 |
区教委复审高级申报材料(因疫情原因,暂定线上复审) 纸质件提交时间(按指标表附件1序号):13日,11-35号;14日,4-10号;15日,1-3号。 |
2022年12月20日前 |
各单位完成中、初级职称申报推荐公示; |
2022年12月21-23日(暂定) |
主管部门对中初级进行复审,中职中初级根据渝中区职改办规定的报送时间提前复审。 纸质件提交时间(按指标表附件1序号):21日,42-91号;22日,19-41号;23日,1-18号。 |
特别说明:由于今年时间紧,任务重,原件展示(3个工作日)和推荐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可同步进行。 | |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