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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450511511J/2021-00184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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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科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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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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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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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1-11-26
- [ 发布日期 ]
- 2021-11-26
关于调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渝北教发〔2019〕152号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关于调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渝教发﹝2019﹞6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市、全区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调整我区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和对象
按照《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给予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14〕57号)确定的范围和对象实施。
二、调整时间
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标准
补助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
四、经费来源和发放办法
按重庆市渝北区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原经费来源渠道和发放办法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