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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450511511J/2025-00093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教发〔2025〕 14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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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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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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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5-07-24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渝北区金玛琅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场地变更的批复
渝北教发〔2025〕 143 号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渝北区金玛琅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场地变更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金玛琅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申请场地变更的报告收悉,经区教委2025年第10次主任办公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 同意重庆市渝北区金玛琅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将办学地址渝北区桂馥大道1号华辰财富广场2幢7楼(经营场所:双龙湖街道双龙大道78号2幢2-1、2-2、3-1、3-2)变更为渝北区桂馥大道1号华辰财富广场2幢7楼。
- 重庆市渝北区金玛琅艺术培训有限公司须按规定标准选配有资质的教职员工上岗,要认真对照区教委、区公安分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渝北教〔2010〕333号)要求,加强安全硬件建设,落实安全保卫保障措施。对不按《意见》要求落实,无视安全保卫工作的,我委将作出停止招生、停业整顿等处罚。在未取得餐饮、住宿服务许可之前,不能开设此项服务。
- 重庆市渝北区金玛琅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在招生办学中要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办学,认真按照培训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师生安全。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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