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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450511511J/2025-00090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教发〔2025〕 14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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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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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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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5-08-06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渝北区百美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渝北教发〔2025〕 149 号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渝北区百美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百美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申请变更举办者的报告收悉,经区教委2025年第13次主任办公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1.重庆市渝北区百美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办学地址:渝北区回兴街道兴科一路69号(1栋1-14、71号1栋1-15)。公司于2023年12月由王亚霖、龙燮各出资15万成立。原举办者为龙燮,现新增举办者王亚霖和原举办者是合作关系,共同出资、共同承担风险与相关法律责任。我委同意举办者由龙燮变更为龙燮、王亚霖。
2.重庆市渝北区百美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须按规定标准选配有资质的教职员工上岗,要认真对照区教委、区公安分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渝北教〔2010〕333号)要求,加强安全硬件建设,落实安全保卫保障措施。对不按《意见》要求落实,无视安全保卫工作的,我委将作出停止招生、停业整顿等处罚。在未取得餐饮、住宿服务许可之前,不能开设此项服务。
3.重庆市渝北区百美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在招生办学中要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办学,认真按照培训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师生安全。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