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 11500112450511511J/2023-00098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教发〔2023〕247号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教委
-
- [ 生成日期 ]
- 2023-09-18
- [ 发布日期 ]
- 2023-09-19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渝北区2023年第二批普惠性幼儿园 认定结果的通知
渝北教发〔2023〕247号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渝北区2023年第二批普惠性幼儿园
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镇(街)教管中心、中小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统筹规划全区普惠性幼儿园服务资源体系,根据《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渝北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北教发〔2020〕164号)要求,对重庆市渝北区两江实验幼儿园、奇心乐佳华幼儿园开展了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经严格审核,两所幼儿园均达到资格标准,现同意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
重庆市渝北区两江实验幼儿园系民办一级幼儿园,办园地址位于渝北区宝圣湖街道兴科一路257号,办园规模14个班;重庆市渝北区奇心乐佳华幼儿园系民办一级幼儿园,办园地址位于渝北区黄泥磅紫荆路1号,办园规模9个班。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后,幼儿园应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完善自身条件,强化内部管理,提高保教质量,接受社会监督。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保教质量明显下降、违规乱收费等问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普惠性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政府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并在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普惠性幼儿园;对恶意骗取财政资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