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公告公示

    • [ 索引号 ]
    • 11500112450511511J/2021-0016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科技、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教委 
    • [ 生成日期 ]
    • 2021-08-05 
    • [ 发布日期 ]
    • 2021-08-10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金秋圆梦助学行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困难大学新生“金秋圆梦助学行动”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学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进入大学学习,经渝北区教委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2021年困难大学新生“金秋圆梦助学行动”,为开展好此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名额分配

   2021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国家正式批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户籍属渝北区(不含两江新区),通过办理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仍无法正常入学的贫困大学新生80-100名。其中:重庆八中5名,渝北中学13名,松树桥中学11名,暨华中学10名,南华中学11名,华蓥中学10名,两江中学10名,育仁中学5名,资助中心(含渝北户籍在区外就读高中的大学新生)5-25名。

   二、资助标准

   一次性资助困难大学新生5000元。

   三、资助条件

  (一)2021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

  (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如:1.脱贫户学生(原建卡户),2、低保户家庭的学生;3.孤儿;4.因丧父、丧母或者父母离异导致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5.父母有重大疾病、残疾或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学生本人残疾或长期患有重大疾病,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6.因天灾人祸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

   四、资助办理程序

  (一)申请报名。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困难证明材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学生本人银行卡等原件及复印件,于820日前到各普通高中学校提出申请,并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渝北区2021年困难大学新生“金秋圆梦助学行动”申请表(见附件1),逾期不予办理。

  (二)学校初审。学校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调查核实,按照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出困难学生建议名单,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备查。于826日上午12点前上报区教委9216办公室。

  (三)区教委审核。区资助中心根据学校上报的名单进行汇总,报区教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实施。

   五、组织发放

   在20218月底前将资助款发放到每位学生银行卡中。

   附件:1.渝北区2021年困难大学新生“金秋圆梦助学行动”申请表

         2.渝北区2021年困难大学新生“金秋圆梦助学行动”学生花名册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202185

附件1

渝北区2021年困难大学新生“金秋圆梦助学行动”申请表

本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一寸彩照

民族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录取院校


院系专业


录取学历

层次

本科 专科

录取院校

位置

省内 省外

家庭情况

家庭户口

城镇 农村

家庭人口数


人均年收入


银行卡持卡人姓名


收入来源


开户银行


银行卡账号


家庭住址(详细)


邮政编码


申请理由(请作详细说明)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初审意见:

审核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区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附:录取通知书(含招生网录取信息)、户口簿、困难证明材料、学生本人银行卡等复印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