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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交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渝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重庆市渝北区交通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紧紧围绕“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交通强区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展主动公开工作范围,依法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大力提升政策文件解读质量,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条及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不断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细化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更好服务民生。强化交通行政许可、交通项目建设、建议提案办理公开等交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重大项目建设3件、建议提案办理26件,行政许可结果1684件。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交通政策法规、行业动态、行政许可、重大项目建设、交通运输领域、建议提案办理等方面信息共计159条。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规定,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有关要求,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工作,做到件件登记、件件按时回复。2023年,我局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依法按时办理,予以公开1件,办结率100%。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结合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了《渝北区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渝北区交通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等,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由经办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终审,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加强平台管理。2023年,我局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依托渝北区政府网站区交通局子网站平台,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内容保障,不断完善部门动态、政务公开、履职依据、领导信息、机构职能、行政许可、政策解读、“渝快办”等板块。采用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公布更新渝北交通日常工作重点、市民关心的交通领域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切实推进渝北区交通局子网站建设。

(五)强化监督保障。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落实规范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日常指导检查,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依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与工作成效挂钩,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局属单位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不够,部分工作人员缺乏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对政策的理解把控;二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灵活丰富,解读的质效还有待提升;三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形式、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宽。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围绕政策解读、基层政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重大项目建设公开等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局属单位业务培训指导,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积极探索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式政策解读工作方式,持续加大重要政策解读深度、发布力度,提升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率。三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学习借鉴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先进经验,持续研究应用相关先进做法和经验,加强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展示交通特色。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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