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 1150011245053152XA/2024-0001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交通局
-
- [ 生成日期 ]
- 2024-03-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3-28
重庆市渝北区交通局 关于区人大第十九届四次会议第20240360号 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渝北区交通局
关于区人大第十九届四次会议第20240360号建议的复函
龚正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210国道增设路灯的建议》(第20240360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收文后赓即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实地踏勘,并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茨竹镇政府协调研究办理事宜,现复函如下:
一、基本情况
2月26日,我局工作人员会同您、金银村村支两委工作人员共同到现场踏勘,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增设路灯段为渝北区X007县道(原210国道,目前南北大道调整为新的210国道)茨竹加油站至金银村滴水岩处,全长大约3700m。全线坡多弯多,在夜晚照明不良时驾车、步行,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二、安装费用概算
按照公路工程照明规范标准要求和路灯安装经验,经咨询设计公司初步核算,按照单侧60m,双侧30m交错方式安装路灯,灯杆高9m,每个路灯功率120w,共需安装约130盏路灯。总费用概算约300万元(建安费约266万元和二类费用约34万元)。
三、解决方案
3月15日,我局分别和区财政局经建科、区发改委行政审批科协调研究该项目新增投资、立项实施等相关事宜。该项目因以下原因暂不能实施:一是按照技术标准规范,国省县道不需要安装路灯(仅市政道路按标准需安装路灯);二是根据最新的国家、市、区政策要求,财政重点保障重大民生类必要项目实施,该项目暂不能通过区财政局新增项目财政评审,也不能在区发改委立项。
我局将联合区交巡警支队、茨竹镇政府加强沿线群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通行意识,降低夜晚照明不良时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同时我局将督促区公路事务中心加强该段道路养护力度,按规范完善沿线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确保人民群众通行安全。
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办公室,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交通局
2024年3月19日
(联系人:王知强;联系电话:1762377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