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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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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交通运输委 
    • [ 生成日期 ]
    • 2025-10-13 
    • [ 发布日期 ]
    • 2025-10-13 

重庆市渝北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拟注销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

拟注销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以下车辆(详见附件)年审有效期已届满,且超过年审的时间已达“一百八十日”,我委拟依法注销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现予以公告。请车辆所有人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提供未按期“年审”的“正当理由”、依法开展车辆的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等“年审”资料,到我委办理车辆“年审”登记手续。超过30日未提供相应资料的,我委将依法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被依法注销《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需要重新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将按照新车方式审查(进行车型达标核查)。

附件:拟注销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明细


                      重庆市渝北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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