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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北金〔202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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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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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金融办 
    • [ 生成日期 ]
    • 2020-05-15 
    • [ 发布日期 ]
    • 2020-05-15 

重庆市渝北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渝北区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北金〔2020〕20号

重庆市渝北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渝北区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渝北区金融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渝北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渝北区金融工作要点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金融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国家货币政策,切实做好稳金融、稳预期,突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一、持续精准用力,推动金融产业发展

(一)巩固提升银行、保险、证券业。支持驻区银行机构挖掘潜力,向上争取信贷规模,加强与招商引资落户企业的深度合作,进一步强化存贷款运行调度,确保存贷款余额增长7%健全保险保障体系,统筹发展商业养老、健康、意外保险,支持保险公司创新产品和服务,提高保险的密度和深度,确保保费收入增长8%。支持证券公司创新发展,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鼓励业务模式向“资本+中介”转型,确保证券成交额增长9%

(二)着力推动新金融集聚发展。不断提升新牌坊金融服务示范区承载、集聚、创新和辐射能力,推动担保、信托、消费金融等金融业态集聚。不断推动重庆基金小镇提质增效,优化西部科技金融路演中心功能,推动一批基金公司及相关机构落户。推动重庆数字普惠金融产业园开工建设,实现普惠金融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创新发展。支持新金融创新经营模式,扩大经营规模,确保新金融营业收入增长7%

(三)扎实开展金融招商引资。紧盯国家审批政策变化,加大与市级行业主(监)管部门对接力度,争取市级重大金融项目在渝北区布局。紧跟重大项目信息,提供优质服务,给予政策支持,全力推动中利保险、瀚华证券等重大项目落户,力争全年引进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0个以上,合同投资20亿元,实际到位资金4亿元。

二、回归金融本源,支持疫情防控做好实体经济金融服务

(一)推动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做好实体经济金融服务政策落地见效。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积极推荐更多企业进入国家、市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管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农业企业再贷款、再贴现力度,全力满足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用好续贷续保政策,确保有续贷需求的企业,应续尽续、应保尽保。用好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提高办理效率,尽量满足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资金周转需求。用好降低贷款利率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再下降10%

(二)做好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资金保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加强与“三大攻坚战”“十项行动计划”“五个千亿级”“双十万”工程的项目资金对接,全力保障资金需求。紧紧围绕临空产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将金融资源向大数据、智能制造、航空产业、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加快推动临空产业发展。紧紧围绕渝北经济转型升级的重点方向,加大对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技改扩能的金融支持。

(三)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搭建银企对接交流平台,建立银企“一对一”帮扶机制,畅通供需信息、拓展融资渠道,引导驻区金融机构采取“一企一策”,落实工作专班,高效满足企业金融服务需求。鼓励银行机构创新产品,降低对抵押担保的依赖,优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可持续性。进一步完善银政企风险分担机制,充分发挥财政风险补偿资金作用,持续扩面增量“产业转型升级贷”“知识价值信用贷”“商业价值信用贷”。

三、坚持分类施策,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挂牌

(一)聚焦重点企业分类推动上市挂牌。进一步完善拟上市企业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指导企业分类选择上市挂牌路径,对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竞争力较强的企业选择在主板上市,对科技含量较高、成长性较好、规模不大的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资产置换、吸收合并等方式探索“借壳”上市,对外向型或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鼓励境外上市,对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鼓励在新三板挂牌,对初创型、创业型小微企业鼓励在重庆OTC挂牌,力争新增改制上市企业10家以上。

(二)强化上市宣传培训辅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企业改制上市挂牌的重大意义、典型案例及扶持政策,提高企业对改制上市挂牌的认识。举办2-3次改制上市培训,帮助企业及时了解资本市场的最新动态、政策要点及上市程序,增强企业改制上市挂牌信心,提升企业资本市场运作能力。适时开展上市辅导,积极会同券商等中介机构,深入重点培育企业进行实地辅导,提供“一对一”的个性化服务,加快企业上市进程。

(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定期收集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立项、社保、土地、环评、税收、工商、产权确认等“难点”“堵点”问题,列出清单,进行台账式管理,对重大、疑难、特殊问题采取“一事一议”。修改完善企业改制上市挂牌扶持政策,及时兑现财政奖励扶持资金,帮助企业降低改制上市成本,调动企业改制上市积极性。

四、突出问题短板,助力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

(一)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加强宣传发动,确保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知晓率达100%。强化精准施策,用好扶贫小额信贷台账,精准筛选能贷、愿贷、未贷的贫困户,及时发放扶贫小额信贷,确保获贷率达到50%以上。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预警监测及风险处置预案,注重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资金安全隐患和异常情况,针对性地提出风险化解方案,确保贷款用途合规、还款及时,不良率控制在1%以内。

(二)深化政策性涉农保险。推进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探索实施我区特色农业生产灾害保险和农产品收益保险,稳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构建农业风险防范体系,发挥保险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深入实施“精准脱贫保”“产业精准扶贫保”“边缘人群防贫保”,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实施城乡居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高参保率。持续开展巨灾保险,提高受灾群众赔付率。

(三)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积极扩大涉农贷款规模,引导涉农银行强化支持“三农”的信贷资源保障,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产品。支持驻区银行机构积极向上争取支农支小专用再贷款额度,落实优惠利率政策。加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金融支持,满足其生产发展资金需求。加大对生猪产业信贷支持,支持生猪养殖龙头企业发展。

五、抢抓政策机遇,深化金融改革开放

(一)加强自贸区金融创新及中新金融合作。进一步推动自贸区金融创新,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推动自贸区金融机构集聚,支持银行、证券、保险以及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在自贸区内发起设立金融机构推动投融资便利化,支持驻区银行机构持续开展人民币与外汇衍生品业务,扩大结算规模,力争全年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达到160亿元,结汇量达到140亿元,国际结算量达到85亿美元。用好中新金融合作政策优势,支持企业到新加坡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发债,获取低成本资金。

(二)推动金融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机遇,以我市建设内陆国际金融中心为契机,争取国家支持一批先行先试的金融政策,积极扩大金融领域开放,引进更多金融机构总部、功能性机构。深挖渝北临空经济示范区资源,主动谋划一批具有影响力的重大项目落户,推动成渝地区私募股权交易市场和风险投资中心、航空物流金融中心和供应链金融中心等项目落地。

(三)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支持农村“三变”改革,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变”改革的金融资源倾斜,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及蚂蚁金服普惠金融项目落地,推动“三社”融合发展,引导互助资金规范运行。构建农业金融多层次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打通农村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六、坚持底线思维,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一)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持续保持打击非法集资高压态势,开展打非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做实“网格化”管理机制,全面排查非法集资风险隐患,严控增量风险。加大非法集资陈案处置力度,化解存量风险,力争司法判决率、结案率分别达到80%65%。严厉打击信用卡不良中介、保险欺诈、地下保单、非法经营保险中介业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乱办交易场所、假冒银行、违规设立的证券保险经营机构。完善重大案件处置进展定期通报和提前主动接访制度,有效管控涉稳风险。

(二)深化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推动P2P网贷领域风险全面出清,引导已实现存量业务清零并发布退出公告的机构关闭平台网站、注销平台主体,确保实现平稳退出。坚决依法查处涉嫌犯罪P2P网贷机构,做好资金、资产查控和追赃挽损工作。强化P2P网贷领域涉稳风险监测和应对处置,引导投资者依法、理性维权。巩固交易场所清理整顿成果,稳妥推进异地展业机构和“微盘”处置,防范输入型风险,推进常态化监管。

(三)稳妥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信贷风险摸排,发挥债权人委员会作用,协同金融机构采取“一企一策”处置,实行差别化的信贷措施,持续加大不良资产处置,降低企业负债率。防范和化解中小房企信贷违约风险,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链监测预警、协调化解和善后处置工作机制,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动态监测和定期风险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稳妥处置房地产金融风险。严厉打击“租金贷”“首付贷”“众筹买房”等违规业务,严防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

(四)防范化解中小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加强小贷、融资担保、典当、融资租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地方金融机构日常监管,适时开展现场检查,强化线上监测,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切实落实“机构自救、股东自救、行业互助、监管履职、政府帮扶”地风险处置措施。强化资本约束机制,多渠道充实机构资本金,增强抗风险能力。在风险化解处置过程中,督促指导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体系,推动转变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

直线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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