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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5 

重庆市渝北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金融政策研究。主要包括开展金融政策法规、金融市场发展等研究工作,为区委、区政府和区金融办有关决策提供意见建议。二是企业上市服务。主要包括承担已上市挂牌企业协调服务工作;承担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推荐和上市挂牌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三是金融机构招商引资。主要包括开展金融招商政策宣传,为金融机构引进、落户提供服务。四是企业融资服务。主要包括开展融资需求调查,承担搭建银政企合作平台、建立银政企交流合作机制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参与协调驻区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五是金融交流合作和相关数据统计。主要包括组织开展金融论坛、投融资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收集统计相关金融数据,提供资讯服务。六是内部运行管理和其他工作。主要包括日常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维护、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等),单位内部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承担区金融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区金融服务中心为区金融办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挂重庆市渝北区企业上市服务中心牌子。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79,068.5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9,068.50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139,487.93元,主要是事业人员经费拨款和公用经费拨款减少139,487.93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79,068.5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5,864.64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8,143.60元,金融支出407,127.94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7,932.32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139,487.93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39,487.93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9,068.5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9,068.50元,比2022年减少139,487.93元。其中:基本支出479,068.50元,比2022年减少139,487.93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压减了公用经费,相应预算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元,比2022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区金融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安排项目预算支出。

区金融服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元,比2022年减少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2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区金融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0元,比2022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区金融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比2022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区金融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22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区金融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孟洌联系方式:023-6738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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